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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军事评论:透视隐形军事较量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6:49 解放军报

  余爱水

  当今世界,一种变幻莫测的新形态军事较量——隐形军事较量正在向人类袭来。

  所谓隐形军事较量,是指一国或多国利用其军事优势,以非常规非核战争手段,侵犯别国主权和国家利益,构成对别国安全威胁的霸权主义表现形式。其运用形式主要有:

  军事遏制与军事威慑。某些军事大国为遏制对手,向其周边国家输入武器并插手武器输入国及其所在地区的事务;挑起军备竞赛,造成对手经济被拖垮,政权动摇;以军事演习、研制新武器等方式,炫耀军事实力,向对手施加军事压力,迫其就范;利用裁军条约和军控谈判,限制对手的武器种类与作战手段,进行强制性武器核查;有意制造军事危机与冲突,挑衅他国主权;在本土以外建立军事基地,将其控制在自己势力范围之内,并操纵该地区政治、经济局势。

  战略包围与战略牵制。霸权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包括调整军事部署、扩大军事同盟、发展军事合作、加强军事监控、控制武器市场等,制约、封锁、排斥战略对手,挤压对手的战略空间,在经济、军事上限制其发展。

  经济制裁与干涉内政。强势国家对别国进行以经济为主要内容的多方面惩罚,以改变其政治或军事行为,如武器禁运、取消外援、限制进口、冻结资产、提高关税、减少进口配额、取消贸易最惠国地位、断绝外交关系、拒绝签证、取消航线以及禁止贷款、中断贸易往来和投资等,打击敌对国国民经济体系,使其国内金融动荡,失业率猛增,物价飞涨,经济安全无保障;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随意干预别国的内部事务,把本国的意志强加给被干预国,强迫别国按其意志决定包括国家安全在内的所有重大事情,使该国成为其政治、经济、军事上的追随者和附庸。

  上述几种较量形式,区别于常规战争,具有隐形特征与独特作用,其效果有时常规战争手段也难以企及,弥补了常规战争手段的局限,与常规战争手段一起,构成了战争的整体。随着历史发展,隐形军事较量与其它各领域斗争的联系将越来越紧密,其地位作用将越来越突出,从以往配合常规战争实现政治目的,发展到能够脱离常规战争、独立而直接地达成政治目的。

  从本质和根源上考察,隐形军事较量具有明显的战争属性,是战争形态演变的结果,是一种新的战争模式,是现代战争的扩延,成为常规战争的替代物。它能掩人耳目,成功避开国际舆论监督,不受任何限制,无条件、全时空地付诸行动,手段隐蔽、多样、灵活、便捷,成本低(或零成本),获益大,容易达成战略企图。对被打击者而言,其危害并不比常规战争小,有时危害还要大得多。军事非常规非核战争运用形式的出现,为霸权主义国家广泛运用军事手段实现其政治目的与战略企图,洞开了方便之门,找到了最好的方式,好比是暴徒、窃贼身上穿上了贵族礼服,使之抢掠、烧杀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地实施,而又可以轻轻松松地逃之夭夭。事实上,它发挥着战争的功能,体现着战争的规则,造成了与战争同样的恶果,却又看不到硝烟纷飞。因而,称其为隐形军事较量。

  隐形军事较量相对体现了所谓“文明战争”的特点,必然会越来越得到频繁运用。其结果,将进一步加深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不公正、不合理的矛盾,对世界和平和各国安全构成极为严重的威胁。事实表明,有强势国家对弱势国家的隐形军事较量,就有弱势国家运用同样手段进行的抵御和反击,它会引发其它各种形式的暴力对抗,恐怖战争就是其中的一种。研究发现,隐形军事较量与恐怖战争有着必然联系,两者均为“非对称战争”形式。所不同的是,隐形军事较量是实力强势对实力弱势的欺负性非暴力军事运用;相反地,恐怖战争则是实力弱势对实力强势的报复性极端暴力行为。前者是霸权主义的特有权力,后者是恐怖主义的特殊工具。但是,追根求源,隐形军事较量与恐怖战争的祸首都是霸权主义。霸权主义是一切战争的根源。只要世界还存在霸权主义及其称霸世界的行动,包括由其操纵的常规战争、隐形军事较量等侵略性军事行为,恐怖战争就永远不会停止。可以说,随着隐形军事较量的出现,可以获得一个全新的概念:打是战争,不打也是战争。这是对传统战争观和战争理论的挑战。

  从理论上考察,隐形军事较量是不战而胜思想的体现。不战而胜的思想来源于中国古代《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一命题。原意是指在一定的军事压力下,辅以政治、经济、外交攻势,从心理上瓦解敌军,使之屈服。孙子这一命题既适用于战役战术指导,也适用于战略指导。后来,在《荀子》等其他著作中衍化为“不战而胜”或“兵胜于朝廷”的思想,于是完全成为大战略的命题。20世纪以来,西方一些战略研究者把不战而屈人之兵或不战而胜思想作为大战略的最高准则,均出之于此。核武器出现后,这一古老思想更加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克劳塞维茨在论述战争与政治的辩证关系问题时,也曾提出过战争与和平难以区分的思想,认为“战争与和平在根本上是两个不能彻底划分阶段的概念”。战略指导者运用不战而胜原则,要求对“胜利”作广义的解释——强迫敌国屈服是胜利,促使敌国同意和谈也是胜利;作为防御性国家如能促使敌国放弃原拟对己发动的战争甚至放弃对己的敌对态度,化干戈为玉帛,更是胜利;在核条件下,遏制敌国对己使用核武器同样是胜利……总之,凡是不通过流血战争而实现战略目标的,都是胜利。这些被普遍认同和广泛关注的军事思想和原则,是隐形军事较量得以逐步形成的理论基础。

  军事运用是国家行为。国家运用军事力量维护自身安全的方式是丰富多样的,其中,包括常规战争手段,也包括隐形军事较量在内的各种非传统军事手段。那种认为“军事就是打仗”的“单纯武力战”的理论,是长期存在于人们思想中的一个误区。必须明确,对于爱好和平的国家、防御性国家来讲,军事的宗旨和意义在于抵御外敌侵略、保障国家安全。军事力量越强大,对敌压力和威慑力越大,防止敌国发动战争、进行军事挑衅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就越增强。

  我们提出隐形军事较量的概念,绝不是要将战争泛化。我们不赞成把所有与“战”字相关的现象都称之为战争,因为那样容易模糊战争与非战争的界限,冲击军事和战争的特殊职能和作用。判断、界定隐形军事较量的基本尺度,是要看行为主体实施的行动是否运用、体现了军事力量的作用和影响。一些借用战争之名的竞争性行为(诸如金融战、贸易战、文化战等)不在此列。明确这一点,对于研究、制定应对策略十分重要。

  ●一种区别于常规战争,具有隐形特征的军事较量,已经闯进人们视野

  ●没有炮火,不见硝烟,却可以获得与战争相同甚至更大的征服效果

  ●隐形军事较量的出现,是对传统战争观和战争理论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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