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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庄:刘铭传被迫辞职现象的思考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5:47 新浪军事

  香港《台商》杂志 李晓庄

  概要:在众多台湾史专着中,往往只把刘铭传(1836年9月7日(道光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1896年1月12日(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字省三)放在台湾建省过程中进行描述,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刘铭传对台湾建设和发展的贡献。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安徽省开始有系统(召开专题研讨会)、有规模(成立刘铭传研究基金会等)地组织研究刘铭传后,
有关刘铭传的研究不但越来越深入,而且越来越有系统。纵观刘铭传在台湾短暂6年(1884.05.24—1890.08.20)①。理应成为台湾历史上特笔大书的人物。他的丰功伟业实不在郑成功之下。郑成功光复台湾,刘铭传除了保全台湾之外,还予以建设,近代台湾的政治国防、经济交通、文化教育,均在刘铭传手中树立规范,奠定了基础②。因此,无论从台湾历史实际出发,还是从两岸关系发展考虑;无论从刘铭传的历史地位界定,还是从现代社会发展的指标性意义。都有必要对刘铭传进行放大而深入地研究。由于很多学者已经从军事、经济、“理番”政策等诸多方面对刘铭传进行研究,并且多有独到见解,本文试从刘铭传的辞职现象入手,就其辞职的背后原因进行再思考。

  我们知道,身为台湾省首任巡抚的刘铭传,曾一度想利用10年时间在台湾大干一番,首先,在很多人对刘铭传的战功大加赞赏时,他自己确不屑一顾。“刘铭传的知名,由于平吴(太平军)、平捻,他之官拜直隶提督晋封男爵,也是此两役的报酬。但是他自鄙这些战功为不足道,将当时文牍,一以火之。因为这是消极的、破坏的内战,不值得留念,今后的工作应是积极的、建设的、对外的。”③从以上不难看出,刘铭传一直是有远大抱负、远大理想的,这刚好印证了他出任台湾省第一任巡抚后,积极推动经济建设的原因。

  其次,刘铭传在出任巡抚后给清政府的奏折中,曾经立志,要使台湾成为东南门户,成为各省的模式,成为抵抗外来侵略的前哨堡垒。即:他所希望的“以一隅之设施,为全国之范。”正因为如此,他出任首任巡抚后,便立刻在台湾掀起一片建设高潮,如他在台湾建了全国第一条铁路;创办了第一个

邮政局;架设第一个铁路大桥——淡水大桥;第一个引进华侨资本;经营台湾最大的煤矿——基隆煤矿。“纵使专心一志,经营十年,尚恐难收实效”④。

  但是刘铭传并没有当10年巡抚,只当了6年就被迫“辞官归故里”。刘铭传辞职的原因已多有学者论述。人们直接所见的表面情况是:一件事情——因为基隆煤矿开发问题引致清廷不满,并遭受清廷严厉斥责处分“革职留任”。一个理由——因病请求开缺。就此离开清朝政坛,并于5年后,即1896年1月12日(光绪22年11月28日)病逝老家安徽六安九公山

别墅——刘新圩。

  有关刘铭传辞职的幕后原因,很多学者在不同的评论中已有所涉及,但本人认为,导致刘铭传最后坚决请辞的根本原因,一是他的身体确实有恙,二是他与朝廷以及几位重臣关系的微妙变化促使他下决心远走高飞。

  有关基隆煤矿经营权问题

  众所周知,为了台湾经济建设,刘铭传为台湾开列了一连串建设项目,基隆煤矿是其计划建设的重要项目之一。

  基隆煤矿在刘铭传到台湾之前就已经开采,1866年由福州船政局创办,1875年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奏请成立台湾煤务局,得准后于1877年聘请英人台轧(Tyzach)为矿师,并购新式机器,着手开采基隆老寮坑煤矿,1881年年产量达5.4万吨,在腐败的封建官办体制约束下,经营管理紊乱,生产停滞不前,竟然连年亏损,年亏银达十万两之巨,致使这个当时堪称中国洋务运动期间出现的第一座近代化煤矿一直没有办好。

  1884年6月底,爆发中法战争后,基隆煤矿被迫自毁,“以绝敌人窥伺之心”。⑤战争结束后,刘铭传便筹组重建矿山,恢复生产,再次进行开采。1886年2月,由当时天津的大商人张学熙投资承办开采活动。张学熙因投资直隶的开平煤矿赚了大钱,因此也认为投资基隆煤矿有利可图,并提出无须筹垫公款,降低官煤价格,以后政府可根据生产的发展酌收煤厘等条件。刘铭传当即予以应允。出乎张学熙意料的是,由于煤矿矿井积水过深,开采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交通,张学熙私人资本有限,无力购置新式抽水机,仅以人工排水,开采面积大为减少,经营上仍遭亏折,在张学熙经营几个月亏空数千两后,实在无力再支撑下去,被迫禀请退办。

  主政台湾的刘铭传认为,煤炭为船厂、兵轮、铁路、机器局所必需,是经济发展之动力,当时洋务派办的福州船政局和江南制造局等均需要台湾出产的煤,因此,不能废之不理。于是刘铭传又亲自出面,商同两江总督、福州船政大臣合资经营,官商各半合办。股权分配分别是:台湾巡抚衙门、两江总督衙门(南洋大臣曾国荃)、福州船政局(船政大臣裴荫森)三方各凑2万两合为6万两作为官股,并委派候补知府张士瑜为总办,作为官方代表;再招商民股6万两,共集资12万两,用以添置机器、雇佣外国技师等⑥,并且聘用外国人参加管理,以及修建基隆码头直达矿厂的铁路。就这样官商合资于1887年2月“开局试办”,矿山重新开办后,“添购机器,雇用洋师,抽去矿中积水”,生产情况一度较好,“每日可出煤百吨”。但因运输条件限制,企业获利甚微。“推原其故,皆由煤炭出矿之后,运致基隆海口,海滨浪大,难用驳船;旱道山路千余里,运脚太多,非造铁路以利传输,煤务不能获利。”但矿山资金有限,“办理机器工程尚形竭蹶,实无力再办铁路、火车。”是年冬,因为无利可图,商股见此情此景,为免致亏折逾多,决定退出,“禀请官收,另行筹办”。⑦张士瑜提出收回官办,得到清政府批准。1888年1月,股权又全数被官股持有,基隆煤矿从此开始再次成为官办煤矿。

  官办煤矿在进退两难中经营一段时间后,遇到两个棘手问题:一是亏损累累,引起两江总督不满;二是原有的矿井煤质已经开采完了,已经没有投资价值,若想继续开采,就必须再投资重新开采一个新矿井。“综核出入,每月亏折银三四千两。据洋师察勘,非添本银百万,另辟新窑,不能获利。”在两江总督有怨言、台湾地方政府资金有限、风险明显存在(前面一直亏损)的情况下,刚好有英国商人愿意集资承办开采新矿井。英国商人之所以希望“承包”基隆煤矿开采权,主要是因为当时台湾民间开采煤矿的数量已经很大,1888年时,民营煤矿产量年产已达23000吨,官营煤矿产量只有17000吨,民营资本在煤矿开采中的优势已经越来越明显。⑧

  基于军费开支和建设需要,刘铭传决定放手让英国商人承办新矿。在英国驻台北领事班德瑞的撮合引荐下,刘铭传于是委派基隆煤矿矿务委员张士瑜与英商旗昌洋行的范嘉士谈判,并在1889年6月与英国商签订了《英商范嘉士承办煤矿拟立合同》(共11款),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签订了一个“意向书”,“拟立合同”规定:英商在台湾选定二处作为开采煤矿的基地,在那里实行特别的政策,采取特别的做法,即在该矿的三英里内不准民人挖煤,由英商组织开采。 所挖煤山如系官地免给租,如系民地,秉公酌给地租。基隆八斗煤矿原有设备归英商经理,所有已成的小铁路火车,尽可借用以运煤,不取租银,并由地方官在洋关边拨出官地一段供修理码头和寄屯煤炭之需,如系官地,准免地租,如系民地,由关定额,按年纳租。英商以14万两银子(现银7万两,其余7万两按月应拨煤价内扣除)抵偿基隆八斗煤矿原有设备;每年以市价八折供应台湾地方政府一千吨;英商每出口一吨,应刻税负一角。英商可在煤区建造房屋或屯煤用房等,其用地,官地不纳租,民地则官为转租,照官价算给。煤矿开采期为20年,20年未到而该地煤已挖尽,亦即停止,不再迁移;20年限满,该商即行撤退。平时由台湾地方政府派兵并驻防煤矿中,以维护秩序;倘有中外战争,该矿应归中国主政,并由中国保全,再由地方派官员驻矿,稽查出入,如有接济敌煤,“查出照公议究”;如发生中英战争,该商应即暂退,待事平再接办,矿中屋宇、机器设备等,由中国地方官保护。英商若将矿物顶与别国商人接办,应先报中国地方官核准。台湾地方政府准许英商招股设立公司,以从事经营基隆煤矿矿事。矿中工作人员,除工程师、督工和伙友外,其余均用华工,不准雇佣外国工人;中国生徒进矿学习技术,该矿宜优待,所在任其游历,以期学业有臻。⑨

  刘铭传之所以要把基隆煤矿经营权让度给英商,他在光绪十五年(1889)六月二十二日给朝廷的奏折中说的非常清楚:“窃台湾基隆煤矿自法人毁坏后,先经商人周学熙禀请承办,旋以亏本乞退。经臣商同南洋大臣曾国荃、船政大臣裴荫森并台湾各凑本银二万两,另集商股银六万两,共成本银十二万两,于光绪十三年正月招股接办。因旧矿产量不多,办理年余,毫无利息,商禀官收。臣因闽洋官商轮船并船政制造各局需煤应用,欲罢不能,基隆矿局已成,未便废弃,即于十三年十二月由官收回,另行接办,所有商本及船政官本暂由台湾捐输存余项下筹拨归还,伤派洋人玛体荪仿照商办章程办理,先后奏明在案。此矿在基隆八斗地方,开采年久,因法人之乱,停歇两年,积水过深,机器具毁。数年以来,添购修复,较前用费更多。不料煤质已完,开采日绌,自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改归官办,迄今年余,综合出入,每月亏折银三四千两。据洋师察勘,非添本银百万,另开新窑,不能获利。台湾经费支绌,官既无本,商股岂可再招?进退徘徊,适有英商范嘉士愿集本银百余万,来台承办,由英国驻台北领事官办德瑞引荐到臣。据称已勘产煤二处,另开新窑,暂用八斗旧矿先行接开,愿尝八斗煤矿机器官本十四万两,分期清缴,详议章程十一条,开列前来。臣查台湾产煤,系地方自然之利,官办限于资本,不能扩充,且积习太深,骤难尽革。从前岁亏十万两,自臣经理以来,糜费虽少,每年仍亏银四五万两。以台湾弹丸之地,所入不敷所出,不谋补救,受累无穷。若由该英商承办,不特官本可以收回,即以二十年计之,可免漏厄百万。关税并车路运资转可得数十万,利源既辟,商务更兴,于地方民生所裨甚巨。所议章程十一条,臣再三推求,亦无后累。当派矿务委员张士瑜先立草合同,另缮清单恭呈御览。事关中外交涉,应请伤下总理衙门会同户部速议定夺。如蒙谕允,再由臣令英商画押承办。是否有当,理合恭折具陈。”⑩

  当刘铭传把这个准备正式签订(画押承办)的合同呈报给清政府后,立刻遭至“诏旨申诉”,严责刘铭传自立采煤章程,明确表示自能自办。经过清政府严明政策和立场后,基隆煤矿在1890年(光绪16年)又回到政府怀抱,再次改为官办煤矿。由于清政府根本无钱、无力开采,致使新矿井只落得纸上谈兵,无法开采。刘铭传并不死心,于是在1890年清廷处分后,是年7月又找商人蔡俭维、冯城勋、林元胜等,沿用过去“官商合办”方式继续承办基隆煤矿,蔡俭维等人“情愿鸠资30万元,与官合办,为期二十年,官一商二,仍缴原矿本银十二万两,承受矿存房屋机器,以十万元为官本,其余按月缴煤扣除。”同时也规定:“官商共同经营,但矿务则全由商人主持,”“官不过问”。刘铭传并决定该合作从1890年8月16日开始执行,“归商接办。”当这一要求呈报给清廷时,针对这一明明可行的计划,清廷不但不支持,而且还严加斥责。总理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奕匡)对刘铭传的要求进行驳斥,其理由为:“招商承办章程种种纰缪”,“商人承办官矿,进退之柄理当操之于官。”户部总署1889年8月20日复行指驳,严诏责其固执己见,率意径行,并且给刘铭传一个“可疑者三,必不可行者五”的罪名,以及给予“革职留任”处罚⑾。并于11月派委员安炳文接受基隆煤矿。刘铭传官商合办基隆煤矿的计划再告破产。刘铭传也从此开始常年告病假。

  关于刘铭传的病情

  有评论认为,刘铭传在基隆煤矿问题上用请病假的方式“以退为进”,是为了让清政府接受他的方案,持此论者认为,用请病假方式表达对时局的不满,是刘铭传经常采用的政治手段。如1871年,他愤于清政府昏聩不公,托病辞职,闲居家中。1878年左宗棠带兵收复新疆,但沙俄拒不归还伊梨,西北形势十分紧张,1880年刘铭传奉诏赴京,以报效祖国、捐躯沙场决心晋见皇上,但到京后发现清廷一意求和,便马上写了一个病假报告,愤愤回家了。

  但是,笔者认为,此次刘铭传并不是用生病“待价而沽”,而是真的身体染恙。因为在他被开缺前,先后五次上奏请病假、开缺。

  第一次是光绪十六年(1890年)四月二十日(5月)上奏《耳目具病请假一月折》,上奏曰:“臣素患目疾,今已十年。。。。。。到台之后,军事尤劳,两耳并聋,时发时愈,多方医治,左耳目具废,右耳目尚赖保全。。。。。。今春三月,感受瘴湿,炳痢旬余。不料痢疾粗安,手足木麻,酸痛不止。右耳闭塞转甚昔时。方就医疗,右目又加红肿,下生云翳,上膜黑睛,阅看公文,昏花流泪,偶见僚佐,视听具茫。”

  朝廷照奏,给予1个月病假。

  第二次是光绪十六年(1890年)六月初五(6月7日)又上奏《因病恳请开缺折》说:“医治多方,手足麻木如故,耳闭日重,目瘴日深。端节以来,又增咯血,衷气喘促,举步奇艰。”

  朝廷于7月21日准假3个月,毋庸开缺。

  就在今次休假期间,上谕于8月20日给予“革职留任”处分。

  第三次是光绪十六年九月初九(10月22日)又上奏《再请开缺折》:“不料痼疾已深,咯血不止,手足耳目,有甚无瘳。加以七月中旬寒热并增,吐泻具作,内亏外感,纷至沓来,饮餐具废,肌肤锐减,颠连床褥,疼痛不支。。。。。。。偶一用心,咯血头昏。”

  朝廷今此仍然毋庸开缺,再次准假3个月。

  第四次是光绪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月7日)又上奏《三请开缺折》:“内受损伤,咯血头昏。午后潮热横生,外感烟瘴,左半耳目闭昏,手足木麻酸痛。日劳医药,不见微功。”

  朝廷再赏假3个月,不允开缺。

  第五次是光绪十七年(1891年)三月初四(4月12日)再上奏《四请开缺折》(《刘壮肃公奏议》卷一):“咯血日多,饮食日少,筋骨疼痛,坐卧不安。左目已盲。右目又生云翳,红肿昏暗,咫尺不辨人形。皆由瘴湿过深,关窍阻塞,内亏外感,气血难通,补泻两穷,群医束手。”

  光绪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1891年5月5日)上谕云:“刘铭传奏,病仍未愈,恳请开缺一折。福建台湾巡抚刘铭传着准其开缺,并开去帮办海军事务差使。”⑿

  6月4日,刘铭传离开台湾乘轮船回大陆。

  从上述情况不难看出,刘铭传确实生病,并且已到“左目已盲,咫尺不辨人形”的程度,对于一个55岁的老军人来说,常年戎马倥偬,奔波在台湾各地,因病卷勤无可厚非。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清廷通过李鸿章连续五次电召刘铭传“临危受命”,刘铭传皆因病无法遵命。“传两耳聋闭,左目早废,仅剩右目一线之光,畏见风日。。。。。。如稍可撑持,公谊私情,断不敢托词推诿。”

  与清廷大臣的微妙关系

  在刘铭传生病的同时,官场失意,也是他不愿继续为朝廷效命的原因。基隆煤矿经营问题,表面上是朝廷不认同刘铭传的计划,而实际上是刘铭传在朝廷失宠、不获重用的标志。

  首先让刘铭传心中不悦的是翁同和对他的态度

  刘铭传因煤矿经营权问题遭受清廷处分,是由翁同禾任户部尚书的户部发布的,而不是朝廷亲自发布的诏书。有论者认为,由于翁同禾是中央的红人,素与李鸿章不合,刘铭传不仅是李鸿章同乡,更是李的旧部,并且一直得到李鸿章的大力支持,煤矿一案刚好被翁同禾抓住把柄,借力使力,打击李鸿章。

  其实,在刘铭传出任台湾巡抚后,尽管他有大干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如果没有朝廷内诸位大臣的支持是寸步难行的,仅靠一个李鸿章,也并非事事顺遂。他在建设台湾的过程中,不但没有被翁同禾势力刁难,相反,在很多问题上,翁同和都给他大力支持。

  1888年以后,清政府对刘铭传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1888年12月13日,清廷有意将言臣的谤书(检举信)发给刘看,其中已经隐含告诫之意⒀。1889年夏季以后,清政府对刘铭传的公开指责明显增多。“(刘铭传)办事殊属粗率。着传旨中伤”⒁。庆清王奕诓等人攻击刘铭传“所禀章程尤有种种纰缪必不可行者。”等等。就在这一年,刘铭传拟将基隆煤矿交英商承办,被翁同和主政的户部议驳不准⒂,紧接着第二年(1890年),刘铭传又将基隆煤矿改为官商合办,户部等照样不准,并且还给了刘铭传一个“可疑者三,必不可行者五”的罪名,以及给予“革职留任”处罚⒃。

  刘铭传与翁同和的矛盾,有评论者把其说成是翁同和与刘铭传的私人茅盾,而实际上,翁同和一直对刘铭传支持有加,在基隆煤矿问题上之所以斥责刘铭传,主要是因为刘铭传的做法与清廷政策抵触。翁同和只是维护清廷利益,与他和刘铭传的个人关系无关。

  再次是醇清王奕澴病逝对他的影响

  刘铭传之所以能够在台湾大刀阔斧改革,最主要的是得力于醇清王奕澴(言字边)的支持,在刘铭传主政台湾几年里,清政府内部一直是醇清王当政,醇清王时任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其规格高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醇清王属于清廷当中当时比较开明正派的人物,并且对刘铭传的事业颇为赏识,因此刘铭传在台湾推动各项改革时,醇清王都给予大力支持及便利。⒄以至1890年醇清王奕澴在重病期间还询问李鸿章:“省三近况若何?极望勿药。”⒅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刘铭传发生基隆煤矿经营权事件时,⒆醇清王已经不能视事,并且很快就在1891年1月(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去世。刘铭传失此奥援,徒然孤立。遂在1891年1月7日坚决请辞(第三次),且辞意坚定。上谕仍不准其请辞,并且再赏假3个月。4月12日刘铭传第四次上折恳请天恩开缺,回籍就医,辞意非常坚定。5月30日清廷谕准其开缺。6月4日,刘铭传离开台湾乘轮船回大陆。

  与光绪帝的关系

  台湾建省是清政府的主张,因此在建省之初,清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和援助。光绪帝在光绪十五年二月亲政后,“刘铭传的倡议就几乎得不到清帝的支持了。”⒇光绪帝之所以不再支持刘铭传,主要是因为光绪帝视刘铭传为后党一派。光绪帝对刘铭传的支持程度由此可想而知。

  刘铭传心里明白,面对人数众多的顽固势力和其它反对力量,得不到朝廷中有力人物支持,必将一事无成。加上他名士味甚重,以“士为知己者死”为信条,朝廷和上司对他信任,则能效命疆场;当道者若处置不公,他则速速求退,高蹈远去,去过闲云野鹤的生活。刘铭传离开台湾的主要原因是他本人的志向得不到伸展,宁可不干,也不愿屈居外行指使之下干事与愿违的事情。更何况已经身染多种疾病。

  注释:

  ①刘铭传在台湾时间有不同计算方法,有人从1884.05.24 刘铭传在基隆登陆,来台督办军事防务开始算起。有人则从1886.01.19 他就任首任台湾巡抚开始。本文采取第一种计算方法。

  ②《台湾史事概说》P245 郭以廷 着 台湾正中书局 1954年3月出版

  ③《台湾史事概说》郭廷以 着 正中书局1954年3月初版P246

  ④见:《台湾文献丛刊》第110种

  ⑤《刘壮肃公奏议》卷三,P7

  ⑥ 戴国辉《台湾史研究》P39,台北,1958年

  ⑦《刘壮肃公奏议》卷八,P19

  ⑧ 戴国辉《台湾史研究》P76,台北,1958年

  ⑨《刘壮肃公奏议》卷八,“英商承办基隆煤矿订拟合同折”

  ⑩《刘壮肃公奏议》卷八

  ⑾《清德宗实录》卷288,光绪16年八月十五日

  ⑿《德宗实录》卷295,P12

  ⒀《清德宗实录》卷261,光绪14年正月二十三日

  ⒁《清德宗实录》卷273,光绪15年八月初七日

  ⒂《清末台湾洋务史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本)P75-76

  ⒃《清德宗实录》卷288,光绪16年八月十五日

  ⒄《台湾史事概说》郭廷以 着 正中书局1954年3月初版P262

  ⒅《李文忠公全集·电稿》卷一二,P31

  ⒆1890年8月20日 刘铭传自立采煤章程,引起清庭不满,将刘铭传革职留任。

  ⒇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P296-298

  (作者常用笔名李晓庄,原名李树松,现任《台商》月刊总编辑,香港中观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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