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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信箱:城镇退役士兵如何安置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0:24 解放军报

  66395部队王涛读者:

  你来信说,你是一名城镇入伍的义务兵,问城镇退役士兵如何安置?如果你被选取为士官,退役后还好安置吗?

  目前,各地对城镇退役士兵大多采取安排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安排就业有3个特点:一是从形式上看,有考试考核(“双考”);自找工作;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指令性分配(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包底安置)。其中,“双考”的目的是减少人情关系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干扰和影响,用“卷子”代替“条子”,从而打造出公平竞争、择优安置的平台,受到各方面的好评。二是从对象上看,少数地方还取消了城乡差别,对农村、城镇入伍的士兵实行一体化安置。三是从重点上看,重点安置对象指转业士官、立二等功以上士兵、残疾士兵和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士兵等;一般安置对象为其他士兵。安置原则是从优和保障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兼顾一般对象的安置。

  由此可见,如果你被选取为士官,退役安置应当比作为退役义务兵要好。自谋职业的法律依据是《兵役法》第56条第4项的规定:“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这里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一般是0.5-10万元,即军龄越长补助金越高;这里“政策上的优惠”所指的政策,是指200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以及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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