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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记的回忆:南京大屠杀亲历实录(5)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22:26 新浪军事

   正如贝德士在东京审判作证时所说∶“南京失陷后在两礼拜半到三礼拜的时间恐怖达于 极点。”

   梅奇牧师于1938年1月5日同贝德士谈话时提到,直到那天各领事馆人员还不准回 南京城。

   并说∶“自从日军入城便屠杀解除武装的士兵和成千上万的平民,现在还在继续,机关 枪仍不停地响。

   很多的时候他们懒得用枪来射杀,而用刺刀一个一个把受害者捅死。

   ”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证据与资料,为了中国审判战犯和远东国际法庭的审理,南京 市议会自1945年8月即开始收集资料,历时两载。

   首先中国军事法庭于1947年2月初审判“南京大屠杀”首要战犯第六师团长谷寿 夫。

   亲历其境之证人如美籍贝德士及史迈士教授等1250余人出庭或具结作证,连同物证 资料提作审判依据。

   3月10日宣布判决∶“计我被俘军民,在中华门花神庙、石观音、小心桥、扫帚巷、 正觉寺、方家山、宝塔桥、下关草鞋峡等处,惨遭集体杀戮及焚尸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 在中华门下码头、东岳庙、堆草巷、斩龙桥等处,被零星残杀,尸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 15万人以上,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判决书所定之集体屠杀19万人及零星屠杀15万人,系根据身历其境之1250余 人,及当时主持掩埋尸体之许传音、周一渔、刘德才、盛世徵等具结证明;具有红十字会掩 埋尸体43071具,崇善堂收埋尸体112266具之统计表;灵谷寺无主孤魂3000 余具之碑文;及谷寿夫在法庭上犹洋洋自得叙述其以丛葬方式集中掩埋之“万人坑”五处所 起出之头颅数千具;并有众多的出版物和照片为物证。

   其实,中国政府检察官陈光虞根据十四个团体的调查,于1946年5月向远东国际军 事法庭提出的“南京大屠杀”确定的被屠杀者294911人,未确定的被屠杀者20万 人。

   同年九月,陈氏根据继续收到的确实资料,又增列被屠杀者96260人,故确定被屠 者应为391171人。

   东京审判对“南京大屠杀”颇为重视,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十余人(包括 贝德士、梅奇、威尔逊医生、许传音、伍长德、粱延芳、秦德纯等)的口头证言并接受了百 余件书面证词,最后作出慎重的保守的判决∶“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 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

   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15.5万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 了。

   ……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理的尸体 在内。”

   1981年以来,在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声中,日本文部省猖獗地窜改历史教科书,否认 对华侵略和“南京大屠杀”。

   南京各文化学术团体,尤其是南京大学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组织“侵华日军南京大 屠杀史料编辑委员会”,重新调查研究并编写“南京大屠杀”的史料与著述。

   据1984年的调查,南京全市尚有仍健在的受害者、目睹者1700余人,他们接受 采访的证言都收藏在1985年建立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

   这番重新调查和研究的结果对于1947年中国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判决作了 一些补充,但重新肯定“南京大屠杀”的数目为34万人,即集体屠杀19万人,零星屠杀 15万人。

   “南京大屠杀”的消息首先传到外界是由《纽约时报》驻南京记者窦奠安所发的电稿 《纽约时报》1937年12月18日封面大标题为“南京强奸事件”;其小标题为“日军 陷南京,屠杀两万人”,世界舆论为之大哗。

   以后东京审判亦沿用“南京强奸事件”一词。

   事实上,南京沦陷后,我女同胞所遭遇的是再悲惨没有了。

   日军随时随地不分昼夜强奸我国妇女。

   东京审判十一名法官之一的中国法官梅汝敖说∶“强奸和杀人是分不开的,因为日军在 强奸之后,通常是把被奸的妇女,甚至连同他们的家属子女,一齐杀掉的。”

   曾出席“东京审判”法庭作证的许传音举一实例∶“水西门外某寡妇,有女三人,长女 十八岁,次女十三岁,幼女九岁,均被轮奸,幼女当场死去,长女次女亦不省人事。”

   金陵大学校园内,一个十一岁的幼女,被日军轮奸致死。

   另珠江路口,有一个七十九岁的老妇,被强奸,其子向日军拼命,亦被杀死。

   两年前受日本记者访问之李秀英,当时怀孕七月被刺三十余刀而未死之奇迹亦为世人所 周知。

   奸后必杀几乎成了日军的一条规律。

   在国际检查处向东京审判庭提出的证据里,有一件是日本军部发给战区司令长官的秘密 命令,禁止日军士兵归国后谈论他们在华的暴行,并引用某中队长关于强奸给士兵的指示∶ “为了避免引起太多的问题,或者是给以金钱,或者于事后杀掉。”

   该命令中又说∶“如果将参加过战争的军人一一加以调查,大概全都是杀人、抢劫、强 奸的犯人。”

   正如日本《读卖新闻》随军记者小俣行男在其《中国战线随军记者的证言》中所说∶ “不强奸的士兵几乎没有,(被奸妇女)大部分在事后杀掉。”

   东京审判确定“日军入城后的一个月内,强奸中国妇女达2万名”。

   国际安全区主席雷伯亦向德国政府报告南京被日军占领一月之内发生不只2万起强奸事 件。

   麦加伦牧师送东京审判庭的证词有“强奸——强奸——又是强奸,我们计算一夜至少有 一千起”之语。

   东京审判判决书说∶“全城中,无论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妇人,多数都被强奸了。”

   贝德士在作证时说过,从1938年2月6、7日直到那年夏天,很多严重的暴行还在 发生。

   因此,据“安全区”的国际人士的统计与估计,“南京遭受强奸的妇女至少8万人之 多。”

   日军四出强奸妇女而奸杀并施,日以千起,我南京全城妇女,人人自危。

   日军蹂躏我妇女之方式离奇惨虐,古今史册前所未闻。

   我妇女坚贞不肯受辱或受奸含羞而投井和悬梁自尽者何止万千。

   日军入南京后大肆抢劫放火,不仅把南京商业区抢劫一空,而且纵火焚烧。

   日军入城后,见人就杀,遇屋即烧,烈火不停七周之久,夜晚照成白昼。

   大火延至白下路、朱雀路、中华路太平路、中山东路,繁华商业区不数日而化为灰烬。

   日军总司令松井石根于12月17日抵南京举行入城仪式,在南京逗留一周。

   12月20日后复作有计划的纵火烧城,市民有敢营救者,尽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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