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作复员安置有何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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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 13:54 解放军报 | |
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作复员安置有何待遇——“士兵优抚与退役安置咨询热线”通话记录之一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又一批老战士要离开军营了。为解答退伍战士关心的法律问题,现根据本报“士兵优抚与退役安置咨询热线”接到较多的疑问,对通话记录加以整理,陆续刊出,希望能对老兵们有所帮助,也祝愿你们一路走好。下期问题为:“退役后易地 咨询人:三期士官毛延飞 解答人:律师荀恒栋 毛延飞(以下简称“毛”):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是否可以作复员安置? 荀恒栋(以下简称“荀”):1999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条第2项规定:符合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退出现役士官,作复员安置。因此,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经批准可以作复员安置。 毛: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作复员安置在部队有何待遇? 荀:主要是按复员计发复员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安家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还要增发回乡生产补助费。同军龄士官的复员费要比转业费高得多。具体标准和金额请向本单位财务部门咨询。 毛: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作复员安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荀:共有两条。一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即《办法》第10条规定:“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另一个是按退伍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安置原则,即《办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士官复员后,由征集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退伍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毛: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作复员安置,退役回到地方后有何待遇? 荀:一是重新划给承包地、自留地。《办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服现役期间,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划给。”二是允许落城镇户口。《办法》第12条第3款规定:“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 毛:城镇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作复员安置,退役回到地方后有何待遇? 荀:民政部办公厅2001年3月颁发的《关于士官转业复员安置问题的复函》第1条指出:“……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只要是符合转业条件而本人要求作复员安置的士官均不应安排工作,也不存在发给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问题。”而城镇入伍的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规定年限的士官作复员安置,以及农村、城镇入伍的转业士官安置,均享受安排工作、发给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待遇。 毛: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作复员安置的,是否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并享受有关待遇? 荀:对此,2004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1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因此,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作复员安置的,并不享受该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的有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