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新闻评述 > 正文

现代军事评论:进一步加大征兵工作的整改力度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23:03 中国国防报

  葛永宏 王培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征兵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给征集高素质兵员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该紧紧围绕形势发展,加大调整改革力度,以不断优化征兵工作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现行优抚安置政策落实难度不断增大,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具体说,一要改革优抚办法。采取自主择业与重点安置相结合的政策,对革命伤残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士兵、满10年以上士官等实行重点安置,其他士兵主要实行货币安置。这样既能适应地方用工制度的改革,缓解目前退伍战士安置难的矛盾,又有利于突破征兵中的户籍比例限制,缩小城乡差别,拓宽征集优质兵员的渠道。二要合理确定优抚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优抚办法。各地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情况,实行地区性补差,使安置、优抚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三要健全优抚机制。改变优抚标准“一刀切”的做法,引进激励机制,根据现实表现、对部队贡献大小等区分不同等级,明确各类人员标准。比如,对大学生士兵以及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战士,可适当增加优抚标准;对在服役期间受到处分的士兵,可视情节轻重,降低优抚标准,以此激发士兵安心部队服役和在军营建功立业的热情。

  进一步加大依法征集力度。当前,我国依法征兵的强制力和约束力还不够,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征集的力度。为此,一要完善兵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现行法规原则性多、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尤其是对处罚措施要进一步细化。如,对逃避兵役的行为如何处罚,要分门别类地作出具体规定,以便于执法部门按章操作。二要健全监督处罚机制,具体明确兵役机关行使执法主体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保证兵役机关执法能真正落到实处。三要实行统一的《兵役证》制度,把部分地区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全国加以推广。适龄青年外出务工、就业、办理执照、迁移户口和出国等,必须查验《兵役证》,否则不予办理;劳动人事、监察部门和兵役机关要加强《兵役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理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视情调整征兵工作时间。我国现行征兵工作时间是每年11、12月份,这一时间与选拔高考落榜生等高素质青年不相适应。目前,高校招生考试时间已提前至6月上旬。8月中旬,国家全日制高校招生基本完毕,距征兵开始还有较长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大量的落榜青年有足够的寻找就业和到其他学校就学机会,而使征兵工作错过有利机遇。从部队看,11、12月份正值老兵退伍、干部转业摸底和战备训练等时期,工作任务较重,此时再派出大批干部接兵和训练新兵,亦导致部队工作更加忙乱。鉴此,可视情将现行征兵时间提前一段时间,如改冬季征兵为秋季征兵。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军事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首页 | 将军寄语 | 中 国军事 | 军事图片 | 武器纵横 | 周边军情 | 战略视角 | 各国军力

本网站由舰船知识主办
版权归舰船知识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