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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军分区积极探索国防工事保护新路子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 13:29 解放军报

  编者按:《军事设施保护法》施行15年来,各级军事机关从维护国防利益大局出发,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保护法的有效途径,促进了军事设施的保护和利用。张家口军分区以保护法为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多管齐下加强军事设施保护,走出了一条“依法开发、以用促管,军地协作、齐抓共管”的新路子,形成了军事设施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其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日前结束的河北省省、市、县、乡四级国防工事管护联合普查验收结果显示,张家口市去年以来未发生过一起人为破坏国防工事事件,辖区内国防工事绝大多数处于完好状态。这是该军分区长期坚持依法维护军事设施安全带来的结果。

  张家口市是首都的北大门,战略地位独特,辖区内国防工事众多。前些年,由于对国防工事保护不力及个别单位和个人国防观念淡薄,在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开山采石、采沙取土等过程中,不征求军事部门意见、危害国防工事的现象时有发生,使一些国防工事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为解决这一难题,在军分区的协调下,张家口市、县(区)、乡(镇)三级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人武部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国防工事管理委员会,确立了“依法开发、以用促管,军地协作、齐抓共管”的思路,将国防工事的管理和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该军分区本着“坚持平战结合,依法开发利用”的原则,在保证国防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对已丧失军事效能,又影响城乡建设的国防工事,上报批准报废和淘汰,较好地解决了经济建设与军事设施保护之间的矛盾。同时,在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和遵守保密规定的基础上,将交通方便、面积较大的国防工事承包给厂矿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承包企业签订国防工事管护责任书,实行以用促管;选择有重要纪念意义或风景名胜区内的工事作为国防教育基地,增强群众的国防意识。

  该军分区还与市政府联合制订了《国防工事维护管理细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保护国防工事中的具体职责,逐级签订《国防工事保护责任书》,建立了军、警、民共管联防的长效机制。为更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国防工事保护难题,他们商请各县区人民法院设立“国防案件合议庭”,对破坏国防工事的纠纷和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审理。为增强群众保护国防工事意识,该市将每年8月定为《军事设施保护法》宣传月,通过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张贴标语、文艺演出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他们依法保护军事设施的自觉性。(衡新军、本报特约通讯员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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