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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立法会讨论军事设施保护法 明确政府职责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 12:11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4月8日电未来澳门《军事设施的保护》通过后,驻军基地将被列作澳门市内的军事禁区。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期望,日后当局应在受保护军事设施外设置清楚指示及特定措施,避免公众误闯禁区及触犯法例。

  澳门日报报道,委员会昨日就《军事设施的保护》法案与政府代表交换意见,委员会一致认同特区政府有责任协助驻澳部队保护军事设施、共同划定军事禁区,并赋予驻军人
员一定权力,驱逐或扣留违法者,以制止违规行为。

  此外,委员会认为,未来法律生效后,当局有需要在禁区和受保护设施外围设置清楚指示,预防有人在不知情下触犯法例,维持军事禁区周围的正常秩序。

  资料:

  根据政府解释,军事禁区的范围主要包括驻澳部队基地。现时驻澳部队临时营区位于澳门市区的龙成大厦,正在兴建中的驻军永久营房,位处凼仔旧警察学校与望德圣母南湾大马路之间,有关工程按照计划将在今年底竣工。冯志强称,相信政府会与驻澳部队充分沟通,明示警吿字句,避免公众或游客误闯禁区。未来特区政府与驻澳部队可按实际需要调整军事禁区的范畴,由政府以行政法规形式公布,即可生效。

  法案第四条拟定,除非获得澳门驻军最高指挥官同意,否则,任何非驻军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或封闭军事禁区;严禁在区内拍摄、描绘草图、录音、录像、测量及制图;阻塞路径;使用设施储存非军用物料或进行任何非军事活动;兴建及设置非军事设施;干扰军用电子设备及通讯网络。违者属行政违法,可被判罚款五千至五万元。

  供澳门驻军作军事用途的“军事设施”同样受到保护,特别是楼房、仓库、弹药库及训练场;通讯、水电及供应燃料等军用网络;坑道、专用道路及配套桥梁;用作训练、操练或其他军事活动的非固定设施,以及电子设施等。任何人破坏军事设施,将构成加重损毁罪,违者可被判监二至十年。若事件引致他人死亡,最高可被判二十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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