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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中的无人机(上)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 12:34 《环球飞行》杂志

  无人机在阿富汗的“持久自由”行动中的表现频频见诸报端,第一次使人们普遍关注起这支新兴力量来,但也给人一个错误的印象,似乎无人机是这次才初上战场的,其实它初次接受战火洗礼已经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越战中它们就承担起了危险环境下的侦察任务,前后总数达到千架。此后,在中东、巴尔干、高加索、非洲和印度次大陆的战火中,都有无人机的身影,任务也从侦察扩展到诱饵、压制地面防空和对地攻击。这些经验对方兴未艾的无人机发展潮流都提供着有益的借鉴。

  无人机40年血与火的教训之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无人机本身并不是解决军事难题的万灵药,无人机在战场上每一次成功都有赖于先进的作战思想和成功的技术突破。

  无人机在不同时期的称谓五花八门,其实正反映着它们的演变线索。最初它们一般叫“靶机”(drones),基本上按预设程序,沿固定航线飞行,无法人工干预,更不会自主反应;后来出现了“遥控飞行器”(remotely piloted vehicle,RPV),它的飞行完全由地面站的人员通过无线电操纵;80年代,“无人机”(uninhabited air vehicles,UAV)的说法普遍起来,应用刚出现的计算机飞行控制系统,无人机可以按较复杂的任务剖面飞行,自动驾驶仪、电传操纵系统、基于航路点的导航系统、数据链和先进传感器等技术,使无人机不再需要全程依赖地面控制,变得逐渐灵巧起来;90年代出现了“无人战斗机”(unmanned combat air vehicle,UCAV),其实更确切地说应该叫“无人作战飞机”,因为它目前主要还不会用于制空作战。UCAV应该是UAV的“武装化”和“智能化”的产物,前者使它与导弹类似起来,但后者又使它与导弹有所区别。可重复使用反而不是明确的区别特征,因为谁说无人机就不能是一次性使用的呢?有无人工干预也不能说是永久的区别,因为现在的导弹也可以中途修改目标,而无人机至少有部分任务已经可以全自动完成。当然,如果现有的导弹更加智能化,倒的确可能引起名称的混淆。

  越南

  无人机的萌芽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一些国家开始研制靶机,用于训练战斗机飞行员和防空导弹部队。1948年,美国瑞安航空公司赢得研制一种高亚音速喷气靶机的合同,最终成为著名的Q-2C“火蜂”I(后来重新命名为BQM-34),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一个庞大的无人机家族,一直使用至今。

  美国空军对用“火蜂”I作侦察机的兴趣源自1960年5月1日鲍尔斯的U-2被前苏联击落后。这年7月,瑞安公司便获得了研制136型“红马车”(Red Wagon)侦察无人机的合同,虽然新上任的肯尼迪政府又取消了合同,但不到一年,五角大楼仍然要求瑞安公司用“火蜂”I改装一些特种飞机,代号147A型,绰号“萤火虫”。它们将从特别改装的DC-130E“大力神”运输机翼下发射,然后按预编程序,沿预定航线飞行,完成任务后返回回收区,打开降落伞,落到地面回收,或被直升机在空中回收。回收后,机上的胶卷将被迅速冲洗判读。

  1962年夏,147A在佛罗里达的靶场开始试验。10月的古巴导弹危机中,27日美国的U-2又被前苏联地空导弹击落,147A立即准备好上场表演,但最后危机迅速收场,它只好继续隐藏在重重帷幕之后。

  不久,美国空军将计划代号改为“亮虫”(Lightning Bug),设计了新的147B、147C和147D型,分别加大了翼展,改进了照相机和自卫系统。1963年7月美国空军组建了第4028战略侦察中队(气象)。虽然无人机最初的目标是针对古巴,但东南亚的战云将它带到了日本冲绳的嘉手纳空军基地,1964年8月20日,无人机首次投入了作战任务,拍摄了中国的目标。第二年侦察任务不断扩大,并开始被击落。由于没有飞行员伤亡,美军面临的舆论压力不大,因而更加有恃无恐。

  1966年,一架高空飞行的U-2在北越的海防港上空首次被一枚萨姆-2地空导弹瞄准,美军派出了一架147B型无人机。在147B的刺激下,越军导弹真地开了火,将其击落,但也因此证实了U-2的危险处境,此后8年无人机开始担当起危险目标上空高空侦察的重任,包括侵入中国和朝鲜领空的侦察行动。同一时期,唯一能完成同样危险任务的只有3倍音速的SR-71侦察机。

  根据成千次任务积累的经验,147型无人机不断改进,前后共出现了28个改型。专用于低空侦察的型号安装了自卫系统、电子战和信号情报装置,后来还有的型号安装了电视摄像机,使有人飞机上的操纵员能通过实况图像遥控操纵,远程型号可以往返飞行共2594千米,60年代末空军还将整个系列的编号改为AQM-34。

  在整个越南战争中,无人机属于最先进,最保密的武器系统之一,直接由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奥弗特空军基地的战略空军司令部总部控制,而不由美国空军在南越的司令部指挥。这样使它能更好地与U-2和SR-71等战略侦察手段配合,但也使它对一线部队的价值受到局限。只有在1973年12月最后一次轰炸北越的“后卫”II战役中,无人机的行动才与一线作战密切协同起来。1973年全年,无人机共飞行444次任务,直到1975年美军撤出东南亚,无人机一共执行了3435次任务,最后一次任务是1975年6月2日由一架147TF完成的。使用最多的147C无人机共完成1651次任务,拍摄了1.45亿张照片,多数是有人飞机无法侦察的严密设防目标。利用很小的雷达反射面积和较慢的速度,无人机很难被地空导弹和战斗机跟踪和击落,最好的一架147H高空型共完成68次任务才被击落,还有一些逃脱了十几架米格机的追杀。在所有“亮虫”任务中,共有578架无人机损失,其中251架被证实是被敌火力击落,80架可能被敌方击落,另有83架是在回收过程中损失。

  美国最大胆,也最秘密的无人机计划要数60~70年代的D-21“标签”。这种由洛克希德公司一代名师凯利·约翰逊设计的无人机可以从SR-71高空高速侦察机(此时称M-12)的机背上发射,利用自身的冲压发动机,以超过马赫3的速度巡航。在经历了一次机毁人亡的事故后,D-21改为从更稳妥的B-52轰炸机翼下发射,准备侦察中国罗布泊的核试验场,代号“高级碗”(Senior Bowl)。1969年11月9日,首架D-21B发射,不料却在目标区上空失踪,1970和1971年美国又发射了两架,一架完成任务后在太平洋海面回收时沉没,另一架失踪,也许是被中国击落,也许是毁于故障。随着中美关系的改善和更先进的间谍卫星的问世,使“标签”工程寿终正寝。瑞安公司的154型远程战略侦察无人机“罗盘箭”(Compass Arrow)也遭遇了同样命运,一次也未实际作用便下了马。

  在越战结束不久美国空军的重组过程中,战略空军司令部将无人机的控制权移交给战术空军司令部。在战斗机飞行员占上风的战术空军司令部,剩下的“亮虫”无人机大队终于被裁掉了。同时,瑞安最新的259型多用途无人机虽身怀十八般武艺(可携带照相机,电子干扰设备甚至携带武器),也无用武之地。直到近20年后,美国空军才重新恢复无人机部队的编制。

  以色列

  以色列是无人机战术使用领域的大师,70年代就部署了第一种能实时传回视频图像的专用战术无人机。60年代末,埃及和叙利亚引进前苏联地空导弹系统后,以色列空军的RF-4E“鬼怪”照相侦察型的越境侦察受到威胁,同时前苏联提供的战术地空导弹也威胁到以色列陆军的侦察直升机,使地面指挥官失去了空中耳目。70年代,以色列空军购买了12架改进的瑞安“火蜂”,代号124I型,性能类似147SC/AGM-34L侦察型。1973年的赎罪日战争加速了以军发展无人机的步伐,美国向以色列提供了不少过剩的无人机。这些在1982年的侵黎战争中大显身手,1981年还被叙利亚击落3架。此后瑞安公司又向以色列提供了232/BGM-34型、324型、1471型和147TF型无人机。1974年,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的马拉特(Malat)分部和塔迪兰(Tadiran)公司分别开始研制以色列第一种国产无人机,从而诞生了马拉特的“侦察兵”(Scout)和塔迪兰的“马斯拉夫”(Mastiff)3型,都大量投入了1982年侵黎战争。这些无人机奠定了现代战术无人机的一些基本特征:采用轻型复合材料,在转塔内安装视频和红外传感器,利用实时下行数据链传回情报和控制飞机。复合材料还使雷达难于探测,活塞发动机则具有较低的噪音和红外信号。在整体上,飞机本身的技术并不算先进,以便节省成本和简化操纵,虽然可以回收使用,但也能承受一次性使用的损耗。

  以色列还大力研究地面控制站,使无人机的情报能在空军和地面部队之间迅速得到利用。

  在战术应用上,以色列空军将无人机的干扰和欺骗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70年代初,以色列军事工业公司便开始研制空射诱饵无人机。利用美国空军提供的147无人机的诱饵型在越南的实战经验,到80年代初,以色列空军便部署了两种一次性使用的诱饵无人机——“参孙”(Samson)和“黛利拉”(Delilah)。这种无人机的目的是在敌方雷达面前模拟攻击机群,诱使敌方导弹制导雷达开机,以便己方加以干扰和摧毁。由战斗机携带的“参孙”甚至没有动力,航程70千米,可以抛撒迷惑雷达的箔条。“黛利拉”要复杂得多,可以从飞机上,也可从地面发射,装有一台喷气发动机,航程400千米,可以模拟特定飞机的雷达信号特征,还装有电子侦察设备和数据链,可以将敌方雷达的有关参数记录并发送回遥控站。

  以军的这些努力在1982年6月9日的贝卡谷地空战中得到充分的回报。这场战斗的序幕是大群“参孙”和“黛利拉”扑向叙利亚地空导弹阵地,叙方导弹制导雷达中招开机后,待命的以军战斗轰炸机开始用AGM-45和AGM-78“标准”反辐射导弹向这些雷达大打出手。同时,“侦察兵”和“马斯拉夫”无人机也将战场实况发回指挥所,利用这些情报,陆军炮兵也向地空导弹和高炮阵地猛烈开火。随后,以军攻击机杀入,用集束炸弹和导弹收尾。最后,“火蜂”照相侦察型还进行了战场损伤评估。

  从此,与周边阿拉伯国家关系紧张的以色列更加倚重无人机,边境地区的无人机巡逻成了重要耳目。然而,只用无人机进行监视的局限也很快暴露无遗。1996年4月18日,以军在“愤怒的葡萄”行动中,一名以军指挥官利用无人机图像指挥炮击,结果击中了运河村的联合国营地,造成数十名平民伤亡。

  当然,以色列也不会对远程无人机无动于衷。1986年,以军侦察伊拉克武器工厂的RF-4E被击落一架,但1988年伊方又宣布击落以军一架无人侦察机,这使人怀疑以色列秘密研制了航程上千千米的远程长航时无人机。1987年8月埃及也宣布在西奈南部击落一架以色列无人机。1991年海湾战争后,以色列终于承认正在研制此类型号。马拉特分部公开了“猎人”(Hunter)无人机的远程型,称为“E-猎人”和“苍鹭”(Heron)。由于这些都只是出口型,因此以军自己应该早已有类似机型服役。90年代初,以色列空军开始更新近程战术无人机和中程无人机,马拉特分部的“搜索者”(Searcher)接替了“侦察兵”,并装备了“银箭”公司任务半径达200千米的“赫尔墨斯”450(Hermes)。

  以军的主要战术无人机部队是驻帕尔马奇姆(Palmachim)空军基地的第200中队,装备“搜索者”和“赫尔墨斯”无人机。该中队定期向靠近黎巴嫩的边境派出分遣队。无人机的任务制订和情报分析则由以色列情报部队人员在特别指挥/情报中心内完成。同一基地的第194中队使用“火蜂”和瑞安324型无人机,主要用作靶机。另外在拉蒙(Ramon)和哈则瑞姆(Hatzerim)空军基地则有第146和第155两个预备役中队,装备“参孙”和“黛利拉”诱饵无人机。IAI马拉特分部和“银箭”分部还有数百名雇员是空军预备役人员,常年在无人机部队提供技术支持。

  近年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激烈的阿以冲突中,以军也动用了无人机监视阿方激进力量的活动,为武装直升机的攻击提供了目标。(摘自:《环球飞行》杂志1-2期/文图提供_八重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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