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绵阳地区军事代表室章立早读者:
你来信说,你的一位战友准备买辆车,但不知道军人如何申领地方机动车驾驶证。你问:现役军人申领地方机动车驾驶证有何特殊要求?
2004年4月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17、18条规定,持
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现役军人(含武警)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其第20条规定:“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军队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其第29条还规定:“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军队复员、转业、退伍人员的,应当同时收回其所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这里的“科目一”,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这里的“科目三”,是指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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