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评论:开展民兵工作不宜一味强调经济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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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9:28 中国国防报 | |
王林 喻军 目前,有些地区和单位在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时,存在不分主次,不按法规政策办事,一味靠钱用兵,靠钱训兵,靠钱抓民兵工作的现象。例如,某单位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拉动演练时,一下子来了超出基干民兵一倍的人数,因可按人头发钱,一些本来不是民兵的人也不愿意回去。某民兵高机分队训练时,民兵教练员先谈补助费,因要价太高,致使高机训 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一些地区和单位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有关方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理解片面、手段单一,把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当成了商业行为,认为按照企业管理套路,就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规律。长此下去,不仅会使群众的国防观念淡化,民兵经费捉肘见襟,民兵队伍的作风纪律和战斗力也要大打折扣。 由上可见,以经济手段为主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是一种错误行为。解决这一问题,要抓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加强对市场经济规律特点的研究和国防法规的学习。要明白,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各项工作与效益挂钩,人们的经济观念增强,确实需要在某些方面借助经济手段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优良的作风、勇于献身的英雄主义和默默奉献的精神是用金钱买不来的。尤其是在当前民兵经费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就简单的用钱解决,将贻误国防后备力量的建设大计,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国防教育。要以各级领导、企业法人、民兵骨干为教育重点,纠正他们向钱看的错误认识,摆正个人、单位、国家三者的位置,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没有强大的国防,个人和单位的一切都是无源之水,从而增强尽职尽责意识。 再次,要采取综合手段开展工作。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任务,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形成以法律手段为主,其他手段为辅开展工作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