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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常委提出“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提案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09:49 南京晨报

  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昨天在接受晨报记者专访时称,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建议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的提案,已经引起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关注,并书面答复在制定相关法律时予以研究。

  赵龙告诉记者,如果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由国家领导人参与整个公祭活动,就能让世界上更多的人知道战争的罪恶,和平的可贵。现在每年12月13日南京市都会拉响警报,纪念大屠杀期间死难的30万同胞,并宣读和平宣言,但毕竟地方性的纪念活动影响有限,这段悲惨的历史不仅仅属于南京,也属于中国,甚至属于整个世界。赵龙称,南京大屠杀、奥斯威辛集中营和日本广岛原子弹是二战中发生的人类三大惨案,国外的这两个纪念馆不但是国家级的,而且都已申报了“世界文化遗产”,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至今还是地方性纪念馆,如果不是美国华裔女作家张纯如的《南京大屠杀》一书,在国际上知道南京大屠杀历史的人恐怕并不多。所以设置国家公祭等措施,有助于我们与世界在认识上的沟通,是一种国际惯例式的纪念法则。

  “去年我的提案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赵龙称,国务院法制办已给出了书面答复,他们认为目前我国已有了“九一八”、“七七卢沟桥”等抗日纪念日,对于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的提案,国家很重视,接下来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再予以研究。赵龙称,抗战纪念日与国家公祭日包含的意义不同,前者反映了中国人民奋起反抗的爱国主义激情,后者是对被日本军国主义残害的中国同胞进行祭奠,从而呼唤正义与和平。赵龙强调,这并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它表达了中国人民对和平、民主的追求,设置国家公祭日,是把现有制度、历史记忆和人道原则做一次有益的结合。

  得知近日

南京大屠杀受害者李秀英之子陆永鑫,已正式委托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在国内为其母对日本提起索赔诉讼后,赵龙称,目前对于战争受害者的纪念和索赔等工作,更多的是采取民间方式进行,而这些事情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应该形成大家的共识、国民的愿望,大家一起来推动。“如果将‘12·13’设为国家公祭日的建议在接下来的几年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我在全国两会上将继续提。”

  作者:刘颖 黄益 刘海琴 徐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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