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新闻评述 > 正文

国际法专家谈东京大审判:合法性不容挑战(图)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 07:57 解放军报
国际法专家谈东京大审判:合法性不容挑战(图)

东京审判现场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军事图片

  这是一场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单方面任意审判吗?——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刘楠来

   日本厚生劳动省政务官森冈正宏5月26日发表谈话,称“甲级战犯在日本国内已经不是罪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任意以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进行单方面审判的”。自民党总务会长久间章生27日也公开发表相同观点。6月22日,森冈再次否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
审判结果。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合法性、正义性能够质疑吗?带着这一问题,本报记者9月4日走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问题专家刘楠来研究员。

  记者(以下简称“记”):最近,日本厚生劳动省政务官森冈正宏发表言论,认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单方面任意审判。对此您怎么看?

  刘楠来(以下简称“刘”):1945年7月,苏、美、英发表《波茨坦公告》,宣布对战犯处以严厉的法律制裁,日本签署的投降书明确表示接受其全部条款。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代表所有受害者,按照国际法的要求对战犯进行审判(也称东京审判),既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绝不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单方面武断行为,而是国际正义对法西斯邪恶势力的审判。森冈否定审判结果实质上是企图否定日本当年的侵略历史。

  记:您能否介绍一下东京审判的基本情况?

  刘: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麦克阿瑟颁布《盟军最高统帅部特别通告》,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据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明确有权审判犯有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的日本甲级战犯。美、中、英、苏等11国派出11名法官。同年4月29日,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日本甲级战犯正式起诉;1948年11月12日,对25名甲级战犯(另外2人在狱中病死,一人被诊断患有精神病而中止受审)公开宣判,判处7人死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

  记:被告方曾试图否定法庭的管辖权,理由是被告们参与战争时,发动侵略战争、破坏和平尚未定为犯罪。即使审判时定为犯罪,被告也是无罪的,因为“法律不能溯及既往”,不能以后来制定的法律裁判以前的行为。至今在日本有一些人还坚持东京审判是以所谓“事后立法”进行“任意审判”。请问东京审判具有哪些法律依据?

  刘:除了前面提到的《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外,还有1928年在巴黎签订的《非战公约》,日本也是缔约国。公约明确不得把战争当作实施政策的工具。当时国际上已公认发动侵略战争是犯罪。1923年国联曾起草《互助公约》,指出侵略战争是一种国际犯罪;1924年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议定书》也认定侵略战争是国际性犯罪。认为审判无法律依据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记:当年在法庭辩论中,否认被告有罪的另一个理由是:国际法是规定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应追究国家的责任,而不应该让参与其事的个人负责。您怎么看?

  刘:个人不承担罪责,与国际法的实际不相符合。从理论上来说,国际法上的罪行,如侵略战争,是由国家实施的。但国家是个抽象的集体,一切侵略战争都是由具体的人策划、发动、实行的。只有个人承担责任,才能使国际法的规定得到有效实施。个人不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之说毫无道理,事实上,国际法对海盗等犯有国际罪行的人,早就进行过制裁。战后国际法的发展也肯定了对犯有国际罪行的个人进行审判,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不适用法律时效公约》,不仅指明对犯有这些罪的个人追究责任,而且这种追究不受法律时效的限制,纳粹战犯至今仍在追捕之列。

  记:从今天的视角来看,东京审判对我们有何启迪?

  刘:日本侵略者种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是对整个人类所犯下的罪行。因此,东京审判尽管也留有种种遗憾,但却与反法西斯侵略战争一样,是对这股邪恶势力的清算,而且是比战争本身更为深入的清算——因为它动用的是法律,不仅着眼于当事人本身,更教育和警示着后人。特别是在今天一些人妄图美化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行为,妄图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翻案的背景下,重温那段历史,充分认识其合法性、正义性,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948年被处绞刑的7名日本甲级战犯

  东条英机 64岁,陆军大将。曾担任关东军宪兵司令、关东军参谋长、内阁首相兼陆军大臣等职。“七七事变”后,率“东条兵团”侵入中国承德、张家口等地。是发动太平洋战争的主谋。被捕前夕畏罪自杀未遂。1、破坏和平罪2、杀人罪3、战争罪

  土肥原贤二 57岁,陆军大将。曾担任沈阳特务机关长、第14师团师团长、北满第5军司令官、日本军事参议官、陆军航空总监等职,制造了“九一八事变”、“华北自治运动”、“七七事变”、伪满洲国成立等事件。1、破坏和平罪2、杀人罪3、战争罪

  广田弘毅 70岁,文职。曾担任驻苏联大使、外务大臣、内阁首相。任首相期间与德国缔结德日防共协定。1936年1月发表了企图吞并中国、将中国置于日本控制下的“广田三原则”,是发动对华全面侵略战争的主谋之一。1、破坏和平罪2、杀人罪3、战争罪

  坂垣征四郎 63岁,陆军大将。曾担任关东军参谋长、第5师团师团长、陆军大臣、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最高军事参议官等职,是“九一八事变”、伪满洲国成立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制造了内蒙古“独立”和绥远事件。1、破坏和平罪2、杀人罪3、战争罪

  木村兵太郎 60岁,陆军大将。曾担任关东军参谋长、第32师团师团长、陆军次官、最高军事参议官、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等职。他命令每年将数以万计的中国劳工掳掠到东北、日本的矿区。制造了仰光大屠杀,被称为“缅甸屠夫”。1、破坏和平罪2、杀人罪3、战争罪

  松井石根 70岁,陆军大将。曾担任第11师团师团长、最高军事参议官、华中方面军司令官兼上海派遣军司令官、内阁顾问官。鼓吹“大亚细亚主义”,直接指挥并参与了侵略淞沪的战役,是

南京大屠杀的元凶。1、破坏和平罪2、杀人罪3、战争罪

  武藤章 55岁,陆军中将。曾担任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驻苏门答腊日军第2守备师团长等职。协助松井石根攻占南京,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谋之一,对侵华战争扩大、汪伪政权建立起了重要作用。1、破坏和平罪2、杀人罪3、战争罪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军事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首页 | 将军寄语 | 中 国军事 | 军事图片 | 武器纵横 | 周边军情 | 战略视角 | 各国军力

本网站由舰船知识主办
版权归舰船知识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