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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空中监视公司为无人机开发防撞技术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20:01 中国航空信息网

  [美国《每日防务》2005年8月29日报道]  "全球空中监视"公司是一家军用及民用无人机开发商,它宣称已与一家激光系统及技术开发商签署了一项内容未公开的协议,后者的技术可用于并综合到现有的飞行系统中,为无人飞行器及小型飞行器提供防撞能力。

  这家位于拉斯维加斯的公司打算在其设计的军用及民用、执法和国土安全用无人机上采用防撞设计。公司首席执行官克雷格·塞万提斯(Craig Cervantes)说:"在与军方某部
门的谈话中,我们被告知有一份'广泛机构公告'(Broad Agency Announcement,BAA)正在为空军无人机战斗实验室生产的无人机寻求防撞系统。由于该公告已发布,所以其细节可以获得。我们正在评估一种基于激光的系统,它可能用来满足军方的需求。就我们所知,这将是首次在一种设计用于商业生产的无人机平台上使用防撞系统。我们预期对该系统的需求,尤其是来自正在快速部署新型无人机机队的军方和政府机构的需求将很大"。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已将无人机的空中管制规则提上了桌面,将很快要求所有超过一定飞行重量和一定飞行高度的无人机配备某种形式的防撞系统。FAA规范第7610.4条规定:"遥控飞行器(无人机)必须与有人驾驶飞机具有同等水平的安全性和发现-规避要求,以便在国家空域中像有人机一样运营。这种能力对所有的空交飞行器有效,而不论后者是否装备有基于收发器或异频收发器的防撞系统。这种能力必须能与用于有人机的其他飞行安全设备相互作用,但不是取代后者"。(张洋 责编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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