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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增强适应信息化战争能力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9:54 解放军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已经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施行。这是我军顺应世界新军事变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调整改革我军力量构成和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军具有中国特色文职人员制度的建立,为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服务军队现代化建设开辟了广阔前景。

  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必须对构成战斗力的
要素进行新的构建和重组,体现在人员及其编成上,就是使作战体系更加精干高效,保障体系向社会化、非现役化转变。这不仅是我军改善部队构成的需要,也是世界发达国家军队优化人员结构的共同规律。实行文职人员制度,将部分保障岗位改由非现役人员担任,把有限的现役干部员额用于指挥作战岗位,可以较好地理顺各类人员的关系,既满足服务保障工作需要,又强化作战指挥体系力量,从而增强我军适应信息化战争的能力。当前,我军建设正处在整体转型时期,学科门类越来越多,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力量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不断强化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上的基础性作用,这就为在军地通用性强、社会人才来源丰富的专业扩大人才使用范围创造了条件。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消除用人上的体制性障碍,在军队用人单位和地方人才市场之间架设桥梁,开辟广泛利用社会人才的新渠道,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服务于军队现代化建设。还要看到,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我军用人制度的一项根本性改革,有利于形成开放灵活的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按岗定酬的分配机制、军地衔接的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

  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关系我军建设战略全局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抓紧做好,抓出实效。要组织部队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教育,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疑虑,克服消极态度,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和紧迫性。要周密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涉及面比较宽,各单位具体情况不一,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政治机关要切实负起牵头协调的责任,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研究解决招聘和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在确保招聘人才质量、签订聘用合同、发挥文职人员作用等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要强化法规意识,坚持依法用人。《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军事行政法规,是明确军队单位与文职人员双方聘用关系和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事,努力做到按《条例》要求选人、用人、管人,真正使文职人员队伍成为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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