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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观察: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坚强法律防线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 09:27 人民网

  《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13亿中国人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共同愿望和坚定意志,受到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热烈欢迎和强烈支持,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理解与认同。但是,岛内却有一些人,无视祖国大陆长期以来为稳定台海局势所作的巨大努力与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与内容,恶意歪曲《反分裂国家法》为“随时随地武力侵略、并吞台湾开出空白支票”,“已经片面改变台海现状”,是所谓的“战争动员令”,扬言举办所谓“326民主和平护台湾”游行,企图转移焦点、误导舆论、裹胁民众
,以便化解压力,并借机制造新的“台独”事端。这是一种极不道德,也极不负责的恶劣行为。

  众所周知,祖国大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本世纪头二十年视为中国和平发展与民族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台湾同胞又是我们的手足兄弟,因而没有人比我们更需要稳定的内外环境,更希望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正如胡锦涛主席最近所强调指出的,只要和平统一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进行百倍努力。

  二十多年来,在祖国大陆对台政策的积极影响下,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尤其是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快速发展,人员往来不断扩大,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逐渐加深、感情更加融洽,两岸广大民众从中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大家的共同利益联结得越来越密切,希望台海稳定,两岸互利合作、共创美好未来的心愿更加强烈。

  但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岛内的主政者出于其个人的“台独”理念,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力,大搞“去中国化”运动,极力阻碍两岸关系发展,并一再利用选举之机煽动民粹,挑衅大陆,制造两岸对立。近几年来,台当局极力推动“公投立法”,执意举办针对祖国大陆的“320公投”,图谋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的形式,通过“公投”、“宪改”等方式,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岛内激进“台独”势力甚至公然抛出了“公投、制宪、正名”的“台独时间表”。变本加厉的“台独”分裂活动,一步步地把两岸关系推向了危险的边缘,严重干扰两岸共同发展的大局,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与两岸同胞的福祉,引起了海内外中国儿女的强烈愤慨。

  《反分裂国家法》正是为了回应13亿中国人民的民意要求,遏制岛内愈演愈烈的“台独”分裂活动,尤其是最为危险的“法理台独”图谋的。其出发点与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台海和平,为两岸关系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维护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决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退让。解铃还需系铃人。缓和两岸关系形势、实现台海和平的根本之道,在于岛内分裂势力放弃单方面改变两岸现状、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图谋,台当局摒弃激进的“台独”路线,接受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舍此没有别的途径。谁是台海稳定的破坏者,谁是台海和平的捍卫者,何者是因,何者为果,不是很清楚了吗?

  从《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宗旨与核心内容看,这部法律绝不是针对广大台湾人民的,它的打击对象非常明确具体,直指那些人数虽少但危害性极大的死硬“台独”分子。长期以来,尽管岛内分裂势力一再地误导民意,对一个中国进行“妖魔化”,宣扬“台独无害论”,但岛内多数民众仍坚持中国认同,80%以上的人虽因种种原因对马上实现统一存有疑虑,但却不赞成“台独”。他们选择的是维持现状、求稳定、求发展。去年以来,台湾民众对台当局极力制造族群矛盾、割裂台湾社会及挑动两岸关系紧张的做法普遍感到厌倦与不满,开始自觉抵制“公投、制宪”等激进的“台独”主张,要求两岸和平稳定、共同发展的呼声越来越强,汇聚成一股强大的民意压力。很显然,“台湾意识”不等同于“台独意识”,少数“台独”分裂势力也代表不了广大的台湾同胞。

  祖国大陆不仅对台湾民众没有任何敌意,而且对他们因特殊历史遭遇而形成的“悲情意识”及要求“当家作主”的愿望有深刻的理解,并从战略高度重视他们的地位和作用,把他们作为发展两岸关系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真心实意地为他们谋福利。

  胡锦涛主席在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中也指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对广大台湾同胞作出庄严承诺: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

  事实上,《反分裂国家法》的大部分篇幅谈的也都是如何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及积极推动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只要是认真看过这部法律的人,都会感受到祖国大陆对于发展两岸关系、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与善意。

  至于外界最为关注的、集中体现“遏独”内容的第八、九条,不过是重申了我们过去的一贯立场,并未带来任何政策变化。如果细读条文,也不难体会到这不过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也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而且正在尽最大努力避免的最坏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非和平方式的主动权并非操之于祖国大陆,而是“台独”分裂势力。它完全是预防性质的,而划出三条不可碰触的“红线”,加大它的强制力与可信度,也是为了警告“台独”分子不要误判形势、心存幻想,让他们悬崖勒马,不至于把台湾民众带入万劫不复的险境。这同样是一种治病救人的善良愿望。对此,岛内不少有识之士看得很清楚。一位民众在投书报刊时直言,大陆并非强行改变现状、推动统一,不搞“台独”,对《反分裂国家法》何忧之有?何惧之有?

  《反分裂国家法》以遏制“台独”为手段,以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为目的,体现出“反独”与“促统”之间的辩证统一,为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构筑了一道坚强的、“台独”势力不可逾越的法律防线。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战略意义与巨大价值将愈益突显,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会理解它、认同它甚至感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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