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今日防务》2005年1月21日报道] 在美国国防部附近举行的、关于定向能武器和激光器的发展会议上,国际红十字会提出警告,要求国防承包商和军事计划部门必须对未来的定向能武器和激光器进行审查和分析,即使用它们还处于图纸设计状态。战争法律对使用武器的类型和方式有限制,这并非新鲜事,可追溯到古代文明时代,文字纪载见诸于19世纪。鉴于未来的定向能武器和激光器对士兵会造成严重损伤,这些武器的制造商必须考虑到造成不必要伤害的武器会被禁用,就像禁用爆炸性子弹一样。在一种武器构思和设计之初,
就要进行评估,要从法律、技术、军事、医学、环境、政治等不同领域内的不同角度加以考虑。决策者和承包商在进行分析时应当回答如下问题:对采用这类技术的武器,是否有现行战争法律或条约禁止其使用?这种武器的用途是什么?是否真正需要这种武器?哪个军事部门使用这种武器? 是否有其他武器如现有武器具有相同的军事优势?提出的这种新武器对敌方士兵造成伤害的准确程度是什么? 这种武器造成何种类型的伤害? 这种武器使敌方士兵死亡的百分比是多少?反过来说,美国和盟国部队以对敌方士兵造成如此程度的伤害而赢得足够的军事优势是否必要或者值得? 美国和盟国部队使用的某种新武器落入那些无视人类生命或人权的家伙之手会是什么结果?使人致盲的激光器是否如同化学和生物武器一样为战争法律所禁用?常规武器使敌方士兵死亡的百分比仅为20%~30%,而60%以上的伤者会完全康复。如果承包商生产的和五角大楼采购的某种采用新技术的武器,能造成对敌方士兵的新型伤害,那就要对其进行更广泛的审查和分析,无论其标榜为致命性或非致命性,都必须严格审查。(祖典 责编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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