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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政干部部领导就加强军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答问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7:48 解放军报

  郭强利 本报记者 武天敏

  日前,军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军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政干部部领导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这些年,军委、总部制定下发了不少有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应
该说涵盖了专业技术干部管理的各个方面,为什么这次要以军委文件形式下发《意见》?

  答: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以科学家和技术专家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提高部队战斗力,确保打得赢、不变质,意义重大。二是当前国际、国内人才竞争异常激烈,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加大,地方各级政府招贤引才的优惠政策纷纷出台,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建设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愈显突出,需要采取超常措施加以解决。三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宏观谋划、整体设计。这些年来,我们虽然出台了不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但还没有一个系统完整的、总揽这支队伍全面建设的宏观指导性文件。这几年,党中央、中央军委和江主席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一个全面加强这支队伍建设意见的时机已经成熟。这既符合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也反映了广大专业技术干部的现实愿望。

  问:《意见》为什么要突出科学家和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在这方面有什么创新的政策规定?

  答:科学家和技术专家是军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龙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军事科技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在2002年底的军委扩大会议上,江主席提出要加强指挥军官队伍、参谋队伍、科学家队伍、技术专家队伍和士官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并明确了科学家和技术专家队伍建设的内容和目标要求。加强军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突出以科学家和技术专家为代表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队伍建设这个重点,以此为牵引,带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跃升。

  当前,以科学家和技术专家为代表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规模数量不足、创新能力不够、使用效益不高。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快培养和开发使用相结合的对策办法。在培养上,提出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利用军地各种资源优势对优秀中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帮带指导;加强以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为重点的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发挥军地院校和科研单位、装备生产厂家的学术环境和技术优势,建立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培养基地;在人才培养经费和工作学习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在使用上,提出设立首席专家或特聘专家岗位、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完善专家联系制度等办法,以充分发挥高层次优秀人才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领衔作用。

  问:在人才引进上,《意见》提出了一些新的人才和智力引进办法,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政策。

  答:《意见》重点从特招、聘用和引智等三方面提出了措施办法。在特招人才上,围绕重点解决高层次人才、作战部队和边远艰苦地区部队急需人才引进难的问题,提出采取超常措施,提供优厚待遇,对于作战部队引进的急需且能够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专家型人才,还提出可视情将生活基础安排在驻地附近的中心城市。在聘用人才上,一是通过建立非现役文职人员制度,在军地通用性强、社会人才资源丰富的专业,聘用地方人才到军队编制的文职人员岗位工作,实行契约化管理;二是除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外,可聘用地方人才参与军事科研和相应技术攻关工作。在智力引进上,主要是采取聘请国内外专家到军队讲学、开展学术交流、提供技术咨询等办法,以达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目的。

  问:《意见》提出了许多创新性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机制,请介绍一下这方面主要的政策思想。

  答:主要是建立六个机制:一是动态的岗位管理机制。根据武器装备建设和学科专业发展,适时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形成科学合理的职务等级结构和编配比例;二是训用一致的继续教育机制。将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进行细化,推行继续教育学分制,逐步实行不经相应培训、达不到规定学分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三是统一有序的人才调控机制。对重点方向、重点建设部队的装备技术保障人才,实行计划单列,重点保证,对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军范围调整,最大限度地盘活人才资源,发挥人才效益;四是进出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允许技术密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以军内为主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开展学术技术活动,不改变行政和供给关系;五是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实行党委、机关和专家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在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使用、表彰奖励等重要环节实行公示制,以公开求公正,以监督促公正;六是符合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劳动特点,完善岗位津贴制度,改进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

  另外,《意见》中还提出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的代职和任职制度,在继续实行双向代职制度的同时,有计划地安排技术专家到作战部队师旅团级单位代理副职领导,发挥他们在党委决策中的技术咨询作用、部队训练中的技术指导作用、对口技术交流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于组织能力强,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技术专家,可以直接安排到作战部队领导岗位任职。

  当然,这个《意见》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指导性文件,下一步我们还要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希望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多为我们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解放军报2004年07月0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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