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之后应是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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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9月23日 07:08 解放军报 | |
姜连举 今春非典的降临,虽然一度扰乱了人们的正常工作秩序,可也使无数人的心灵被白衣天使的高尚职业道德所感动。然而非典过后,如何使这种感动外化为行动,也应该成为我们关注和思考的重要道德话题。 感动和行动,虽一字之差,但意义迥异。感动是一种情操上的共鸣,行动则是道德引发的感召效应,应是一种理性行为。感动转化成崇尚道德的实际行动,需要这样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要实现这个转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道德修养,增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关爱意识,时时想到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为何有人看到白衣天使的英勇事迹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缺乏良好的精神状态?为何有人在听见义勇为的事迹报告时流泪不止,而关键时刻自己却成了一个无动于衷的围观者?这种由感动而生发的“三分钟热度”,之所以不能转化为行动,原因就在于当事者对道德责任仅仅停留在“坐而论道”层面上,造成思想和行为的脱节,结果只见感动的泪水,不见勇为的行动。而那些“起而行之”者则不同,他们不但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而且具备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所以能够把道德责任融入实际行动之中。可以说,这个转化过程,催化剂就是道德感和责任心。 道德责任是什么?应是一个人为社会和他人甘于付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的外在表现。这种表现,不一定是惊天动地的举动,可能是在遇到类似非典等突发事件时尽了应尽的职业道德;或是对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一次严厉指责和制止;也许是对社会公益活动献上的一份爱心;或许是为残疾人拾起了落地的拐杖;还可能是关掉了别人视而不见的常流水和长明灯……这些看似不大的举动,就如同一滴水能折射太阳的光芒一样,是道德的力量使然,是责任心的充分展现。只要我们人人坚守道德操守,尽一份道德责任,就会如一首歌中所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解放军报2003年09月23日第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