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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美国武器装备采办-管理体制和机构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7月9日 18:10 舰船知识网络版

  一、管理体制

  美国对武器系统的发展一直是很重视的。陆军部设有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武器系统采办工作,己经形成一个独立统一的国防采办系统。它负责制定管理采办的政策和方法,确定并按轻重缓急列出资源需求、采办过程、签订合同和向国会报告有关情况。近年来,为了加强对国防采办工作的集中领导和统一协调,对采办管理机构作了一些调整,着重加强了主管
采办的高层领导和决策机构的职能。美国陆军采办管理体制请见机构图,图名为cbglus02.gif。

  (一)统一决策、分别执行体制在陆军采办管理体制中,美国国防部实行统一决策、分别执行的方式。国防部是美国武器装备采办管理的核心决策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的军事战略制定武器装备发展方针政策,提供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方向性指导;根据国家安全目标、资源条件及各军种的要求制定武器装备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协调武器装备发展的总体结构;对重要武器系统的需求、研制、生产、采购等重大阶段进行审定,控制武器装备发展全过程。在国防部强有力的统一规划和政策指导下,陆军依据国家的战略发展及本军种的情况提出武器装备需求;陆军装备司令部负责武器装备研究、发展、采购等具体管理工作,同军内外研究生产单位进行业务联系。重要武器系统设立型号办公室,抽调有关机构人员集中办公,对武器系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军种部(包括陆军部、海军部和空军部)一级,武器系统采办管理指挥系统已由5个层次精简为3个层次,既在军种部设采办执行官、军种部下属的装备部设计划执行官、装备部下属的专业部(局)设计划(型号)主任。军种采办执行官由各军种部一位主管采办的助理部长担任,统管本军种科研与采购工作,业务上接受国防部采办执行官指导。计划执行官分管几项采办计划,只向军种采办执行官报告工作。计划(型号)主任是某项采办计划的第一线总管,负责监督计划按既定要求实施,并向有关的计划执行官汇报工作。此外,各级都设有负责采办决策审查的机构:

  1、国防部的采办委员会(DAB);

  2、陆军部的陆军武器系统采办审查委员会(ASARC);

  3、陆军装备部的装备采办审查委员会(MARB)和陆军的技术综合管理委员会等。陆军装备部下设的部(局)也有装备采办审查委员会。陆军的技术综合管理委员会由陆军装备部负责技术计划与管理的副参谋长任主席。陆军装备部的装备采办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陆军装备部职能部门、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和陆军部的代表,资历较深的高级人员,计划主任,作战试验与鉴定局、陆军装备系统分析机构和其他有关的代表。它召集会议,对国防部重要武器系统计划和指定的采办计划的重要策略和计划进行审查,提出建议和决策性意见。美国陆军还设有陆军科学委员会。它在负责研究与发展事务的助理部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就陆军武器装备的研究与发展工作及计划、武器系统采办政策和程序,以及其他有关科学技术事宜向陆军部长和参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工作主要是:

  (1)评定陆军重要的计划或新计划草案;

  (2)在研究与发展工作中充当陆军用户与工厂的中介人;

  (3)作为陆军部各项科学技术工作的咨询机构。

  (二)军事需求引导体制美国陆军采办中的军事需求引导系统体现在,在每一个重要武器系统发展中,陆军及国防部都详细分析军事需求,形成详细的军事需求报告。这种报告具有规范程序和内容,必须经过各级司令部审查与修改,必须详细分析作战任务、作战能力及完成任务的差距、任务范围内敌方的威胁程度。陆军部直接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制与采办,因此,把军事需求与研制生产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了。美国陆军参谋长始终参与领导武器装备研究、发展、试验与采办工作。

  (三)全面充分的论证系统在美国国防部一级设立的独立论证系统有:国防采办委员会,由国防政策副部长、研究与工程副部长、审计助理部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军种部长组成,采办副部长任主席,作为国防部最高咨询组织;国防资源委员会,由国防部常务副部长领导,负责国防计划和预算的论证咨询;国防科学委员会,由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工业界名流和退伍将领组成,独立地向国防部和参谋长联席会议提出武器装备发展咨询及建议。在陆军部、主要司令部及重要系统型号办公室,均有论证咨询机构。在该系统中规定全面的论证内容和程序。一般,美国陆军部把重要武器系统的采办,按时间过程分为任务分析阶段、概念阶段、论证与审定阶段、全面研制阶段、生产阶段、装备部队阶段、使用阶段和淘汰阶段。每一个重要阶段的分析论证从逻辑程序上都从说明问题开始,经过系统设计、系统综合、系统分析、方案优化,直至作出决策制定下阶段计划。在内容上必须从军事、法律、经济、工程技术、运筹与管理方面进行论证,而且必须有这些方面的专家参加。这就是武器系统采办过程三维结构方法论。实质上,该方法强调分析论证必须贯穿于全过程,必须依据合理的程序,必须利用军事、技术、经济等综合指标。例如在任务分析阶段,为确定军事需求,比较论证敌方的威胁程度、现有作战能力及差距、备选作战能力、备选方案、最后决定是否确定这种需求进入概念阶段。在概念阶段,要说明武器系统研制和采购的技术经济约束条件,确定目标和目的,确定备选方案,进行系统与模拟演示并评价各种备选方案,最后决定是否进入下阶段。该分析论证方法具有下述优点:

  1、把军事需求与技术可行性、资源条件约束密切联系起来,能够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和资源无效投入;

  2、把各类武器装备及其研制生产采购个阶段联系起来,能够提高国防资源整体效益,并使新武器装备快速形成作战能力;

  3、把武器研制与军事战略形势和技术发展联系起来,能够把资源转移到更有价值的项目上去。

  (四)完善的质量保障系统美国陆军加强武器装备质量保障的做法主要有三方面:

  1、在武器装备全过程管理中把质量作为重要的内容。例如,在概念提出、论证与审定等阶段,要求在军内外广泛征求尽可能多的备选方案,进行详细分析比较,寻求最好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体现出先进的设计思想,利用科学的设计方法,具有较高的设计性能,特别强调武器装备及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和模块化;

  2、实行明确的质量责任制。重要武器系统一旦获得批准,就立即委派项目负责人即计划主任,成立型号办公室,对该型号的发展和质量负全责。为保障质量,型号办公室的产品保证与试验鉴定处要协助部队进行武器系统进行试验与鉴定;合同管理处对承包商进行资格审定,要求承包商提交质量保证书,规定优质优价、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项目改进和维修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并派驻军代表对研制生产全过程实施监督;

  3、部队独立进行试验鉴定,除研制生产单位进行试验鉴定外,部队具有独立而完善的技战术试验鉴定机构和设施。

  (五)严格的预算监督系统美国陆军预算监督系统基本可以分为三层:

  1、国会对陆军预算的审查审计机构。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拥有立法权和政府预算审核权,国会两院的军事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和拨款委员会负责审批国防预算,并从微观上对研制鉴定费用或采购费用达到一定限额以上的项目进行审批;国会的总审计局协助专门委员会对包括国防费在内的政府预算和实际开支进行审核;

  2、政府的审查监督机构。政府的采购委员会负责研究包括武器装备在内的政府采购政策,并向国会提供政府执行的费用-效率等采购方法的建议,政府的管理和预算局负责制定采购政策、协助总统审查和分配预算,在武器装备采购方面规定了竞争政策、重要系统向国会申报政策、武器系统的统一采办政策、重要系统建立型号办公室的责任政策等;

  3、国防部的审查监督机构。国防部办公厅设立国防资源委员会,专门审定国防预算,指导和监督武器装备规划计划与预算的审查,把好费用关。国防部设审计长一职,并独立领导国防合同审计局,其职能是,检查合同签订和履行中有无违法行为,对采购和合同管理部门提供会计和财务指导;陆军部设立财务管理和审计部门。这种预算监督的特点是,上下监督相结合,内外监督相结合,各个阶段的过程监督相结合,预算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

  (六)武器系统采办程序美国陆军现行的武器系统采办程序有两种,一种是1987年9月1日颁布的国防部5000.2号指示中规定的各军种通用的"传统的采办程序"(Traditional Acquisition Process);另一种是陆军根据"传统的采办程序"修订的"陆军精简的采办程序"(Army Streamlined Acquisition process,简称ASAP)。陆军主要用后一种程序。美国武器装备采办计划,按其重要性和花钱的多少分为3类,并分3级(国防部、军种部和军种部下属的装备部)管理。例如,美国陆军采办计划中,按1980年美元值估算,某种武器系统的研究、发展、试验和鉴定(RDT&E)总经费在2亿美元以上或总采购费在10亿美元以上的称为重要的国防采办计划(DOD Major),并需由国防部审批与管理;RDT&E总经费在1亿美元以上(不到2亿美元)或总采购费超过5亿美元(不到10亿美元)的为陆军部审批与管理的计划;RDT&E总经费少于1亿美元或总采购费少于5亿美元的为陆军装备部或其下属单位审批的计划,又称作过程中审定的计划IPR)。在陆军的传统采办程序和精简后的采办程序的各阶段之前都有一个决策点。各个决策点都要召开审查会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是否可进入下一阶段提出决策性意见。例如,"决策点0 "要决定是否可进入第Ⅰ阶段;"决策点Ⅰ"要决定是否可进入第Ⅱ阶段,依此类推。在审查会上要弄清在作决定之前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并向决策当局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参加审查的人员必须有足够的权威性和技术专长,能评价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并在适当时修改某阶段中存在的问题。陆军简化采办程序中,把传统采办程序中的第Ⅰ和Ⅱ阶段合并为原理验证阶段,把第Ⅲ阶段改名为研制验证阶段。可缩短采办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大约可减少3-4年。

  (七)科研成果管理体制陆军对基础研究的成果可分为两种进行管理:

  一是直接成果,包括用于革新战场的技术和知识,以及军内计划支持的一批精明的采办人员;

  二是附带成果,系指军外研究中陆军可利用的成果。另外,军外研究课题也培养出一批未来的科学家和工程人员。陆军基础研究已出现的重要成果,例如世界上第一台电子数字计算机、爱国者导弹系统的提高;出现了诺贝尔奖金的获得者和激光、超导、电子、显示技术等领域的革新家。另外,美国陆军工程兵在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投资的成果也很突出。

  二、陆军采办管理机构

  美国陆军的武器采办工作,是在国防部统一领导下,由陆军具体管理和实施的。陆军及其所属有关业务局都建立了武器采办管理机构。1998年6月,美国国防部改组了它的安全援助计划,组建了一个全面负责对外武器销售和合作研制工作的新机构。原来的"国防安全援助局(DSAA)"已于5月底被副部长哈姆雷更名为"国防安全合作局(DSCA)"目的是更好地反映该机构与其他联邦机构、私人组织和外国政府之间的不同职能。该机构将包括:DSAA、负责国际和民用计划的副助理国防部长办公室、国际武器合作办公室。在陆军总部,设立了称为负责研究、发展和采购的主管武器采办工作的助理部长。在陆军参谋部一级,也设有相应的军事首脑或机构,如陆军设有主管研究、发展和采购事务的副参谋长,协助陆军部长和主管采办的助理部长领导和管理陆军的武器装备采办工作。在陆军总部一级,亦设有与国防采办委员会相对应的陆军武器采办审查机构,充当陆军种首脑在武器决策方面的助手。在陆军装备主管部门之下,按专业又分设若干下属局,管理各专业领域的武器采办工作。例如,陆军装备司令部下属的坦克车辆与武器局,负责陆军坦克车辆与武器的研制、采购、分配与维修工作。在陆军司令部之下,按武器系统计划或型号项目建立采办管理体制中最低层管理组织-计划(或型号)管理办公室,直接经管每个特定计划项目。

  (一)军种/部门采办执行官为实施总统批准的帕卡德委员会建议,陆军设立一名由总统任命的陆军采办执行官,统管陆军军种的武器采办工作。军种采办执行官也叫部门采办执行官(CAE),一般由陆军负责研究、发展与采购的助理部长担任。

  (二)计划执行官计划执行官(PEO)这个岗位及其职能,也是根据帕卡德委员会的报告于1986年确立的。90年代,陆军共有10个计划执行官,分管大约30个重要计划和110个非重要计划。从美军组建计划执行官机构的做法中可以看出,计划执行官的级别相当于专业系统局首脑的级别。计划执行官组织与系统司令部之间无隶属关系,但它们业务联系非常密切,如前者要向后者提供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援。计划执行官由陆军部长在征求陆军采办执行官意见之后选拔、任命,只向陆军采办执行官报告工作。

  (三)计划主任计划主任(PM)又称项目主任或型号主任。每个计划执行官领导几个或十几个计划主任,而每个计划主任只负责管理一项采办计划。计划主任一般只向其直接上司计划执行官报告工作,有些重要项目的计划主任有时也可向陆军采办执行官报告工作。该职位是美陆军武器采办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管理负责人。

  (四)陆军武器采办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在美国陆军15个主要司令部中,有一个由四星上将领导的陆军装备司令部,负责整个陆军(包括陆军国民警卫队和陆军后备队)武器装备的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发展和采购陆军的武器装备,并使部署的武器装备保持战备状态。它还管理陆军所有武器装备的库存工作和陆军武器外销事务。另外,它还是国防部常规弹药的统一管理部门和全军化学、生物与放射武器研制计划的牵头机构。该司令部通过制订采办政策、安排计划项目、分配项目预算和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实现对陆军装备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的管理。协助陆军装备司令部司令工作的有负责研究、发展与采购的副司令,负责装备供应的副司令和负责管理与分析的副司令。另外,还有一名参谋长和一名副参谋长以及若干直属办事机构。在陆军装备司令部下,共有10个主要直属专业部门。它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陆军试验与鉴定部为首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的武器装备的全寿命管理工作,包括研制、采购和后勤保障。另一类是以陆军研究所部为首的研究、发展和工程中心,它们主要从事特定军事装备的研制工作以及已部署装备的生产工程和技术保障工作。90年代初,各专业局及主管基础研究的陆军研究局分别简介如下。

  1.陆军武器、弹药与化学系统局(AMCCOM)该局负责常规武器与核武器、弹药、火控系统、化学战与化学/生物防御装置、弹药专用装备、试验测量与判断设备和维修装备等的研制、采购与供应工作。该局下辖2个研究、发展与工程中心。

  2.航空系统局(AVSCOM)其任务是管理陆军现有飞机和发展新的航空系统,保证陆军飞行员和地勤人员得到最好装备。其职责范围是对陆军航空系统实施全寿命管理,即从研究与发展直到采购之后的操作维修。该局设一名局长、若干副局长、一名参谋长及若干办事机构。

  3.陆军通信与电子局(CECOM)该局负责统管陆军通信与电子系统及有关设备的采办工作。在研制方面的职责是,研究通信与自动化设备的先进技术,为C3系统的设计提供工程保障。在采购与供应方面,其职责是同厂商签订有关设备及零部件采购合同。该局还负责使已部署的通信设备处于高度战备状态。

  4.陆军研究所管理局(LABCOM)其任务是管理陆军装备司令部所需的技术基础,确保适应陆军武器装备当前及未来的需求。除管理陆军装备司令部几个共用的研究所之外,它本身还负责探索新兴技术,促进它们在研制计划与产品改进中的具体应用。其专业范围侧重于陆军各专业部门所共用的技术,包括大气科学、电子技术、易毁性评估、弹道研究和材料技术等。下辖陆军研究局和7个研究所。

  5.陆军导弹局(MICOM)负责管理陆军导弹与火箭系统的研究、发展、工程、试验、采购和后勤保障。它所采办的导弹系统,包括从单兵使用的防空导弹到远程核导弹。该局还是陆军研究高能激光技术的中心。

  6.陆军卫星通信局(SATCOM)其职责是设计和研制陆军战术与战略卫星通信系统的地面终端设备和三军共用的其它卫星系统,安排所有军用卫星通信系统的研制性试验与使用性试验计划。该局还为“国防卫星通信系统”(DSC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提供工程、试验和训练方面的保障工作。

  7.坦克与机动车辆局(TACOM)负责全军坦克与车辆的研制、采购、分配与维修工作。该局还是它所管辖的百余万辆车辆的国家物资控制站和国家维修站。它所管的车辆,从轻型货车到重型坦克,品种齐全。

  8.试验与鉴定局(TECOM)是陆军武器装备试验与鉴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向武器采办部门提供公正、可靠的资料,供采购决策之用,以保证所采购系统的技术性能与安全指标达到要求。它既负责研制性试验,又负责使用性试验。

  9.陆军部队支援局(TROSCOM)该局的任务是采办和管理士兵维持作战与生活所需的设备与保障物品。主要项目包括:服装与个人装备,野战炊具与餐具,降落伞,移动电源,油料与润滑剂,环境保护设备,掩体和水上飞机等。该局的国家物资控制站还负责经管已供应部队的各种保障物品及零备件。

  10.弹道研究所(BRL)该所是陆军弹道技术和易损性分析的牵头研究单位,直属陆军装备司令部。其主要任务是向陆军其它部门提供武器设计与鉴定的基本技术,并在物理、化学和弹道学等方面开展应用研究工作,还从事先进系统的技术开发活动。

  11.陆军研究局(ARO)该局是陆军研究所部的直属单位之一,负责规划和管理与陆军装备司令部各单位科研计划有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它通过召集各种会议审议“陆军研究课题计划”,确定陆军在应用研究方面所需解决的问题。研究项目以合同或资助方式交给军内外科研单位、大学和非赢利组织去实施。下设电子、物理、材料学、数学、地球科学、化学与生物学和工程等7个专业处。1995年,改革后的陆军装备司令部下设:化学与生物武器防御局;陆军通信与电子局;陆军航空与导弹局;陆军坦克车辆与武器局;陆军试验与鉴定局;模拟、训练与仪器局;陆军研究局和陆军试验室。

  三、陆军装备机构、领导及职责

  (一)陆军部负责研究、发展与采办的助理部长1、制定陆军按费用设计的政策和程序;2、制定陆军系统采办审查委员会按费用设计的阶段目标的计划。陆军负责作战和计划的副参谋长以及美国陆军费用与经济分析中心,将提供所需要的支持。

  (二)负责作战和计划的副参谋长该副参谋长具有陆军总参谋部的职责,负责审查要求贯彻执行按费用设计原则和由陆军部批准之所有采办项目的计划决策文件(系统方案书或决策协调书),以便确保所要求的性能特点得到充分满足,并能防止采取片面的折衷办法。

  (三)计划分析与评价主任该主任在下述方面履行陆军参谋部的职责:

  1、进行经济方面的评价,以支持陆军系统采办审查委员会的评审工作;

  2、对重大计划进行审查,以逐项确定采用按设计的做法是否是有效的基本管理方法;

  3、在陆军较大规划、计划和预算系统范围内对按费用设计的做法作出评价。

  (四)陆军装备司令部司令官(将级)

  1、全面负责陆军按费用设计计划的管理工作;

  2、制定、实行和保持一种自动化的按季度汇报情况的制度;

  3、颁布有关政策和指南,并进行充分和全面的培训。

  (五)陆军训练与条令

  司令部司令官主要作为采办过程中陆军使用部门及用户的代表,行使陆军总参谋部的职责。

  1、监督训练装备的研制发展工作;

  2、协助装备发展部门制定按费用设计目标;

  3、配合陆军装备发展部门,向陆军部提出是否批准所提文件修改方案的意见。

  (六)陆军试验与鉴定局局长

  1、给予作战试验与鉴定方面的支持;

  2、从试验上给予支持,以确保在决定单位成本中使用的结构符合性能规范要求。

  (七)陆军后勤鉴定局局长

  1、审查对采办计划、系统方案书、决策协调书及其它计划文件;

  2、向装备发展部门提供后勤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计划执行官员

  1、确定适当的奖励金或其它激励方法,以鼓励实现既定的目标;

  2、有效地监督承包商对按费用设计的执行情况。

  (九)计划主管部门1、有效地贯彻执行按费用设计的政策、程序和指南;

  2、在方案演示/验证阶段的基础上确定严格的设计目标,并将其正式纳入全面研制合同;

  3、制定对承包商有效的鼓励措施;

  4、在计划项目中,要将鼓励和奖励费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进行预算;

  5、有效地跟踪和报告承包商的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对承包商提交的报告进行长期的、独立的就地审查;

  6、认真管理,并提交自动化的季度情况报告;

  7、当预计要突破费用限定范围时,以及着手按要求正式改变已批准的设计目标时,要通报相应的决策当局。

  四、陆军采办队伍的中心管理机构

  1.审查陆军采办团体(AAC)的资格,并负责审查陆军采办队伍(AAW)的发展情况。此外,该小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需改进的情况进行鉴定:数据搜集、选择委员会和文职人员的发展计划等。改革小组工作任务结束时,为使此项工作继续进行下去,正式成立了采办职能管理局(ACMO)。采办职能管理局作为和陆军联系的唯一机构,配备有专门提供各种建议的军职和文职官员。每一位官员都来自各自专业领域并与各专业领域的代表密切合作,以保证他们的各项建议既合理又可行。例如,和国防采办大学合作,确保国防采办大学的课程更改是适宜的。同时,该局能确保陆军的各项采购及其储备清单的排序变化对支持授权和部队结构的改变是适当的。采办职能管理局以通讯顾问的身份,利用陆军采办团体的有关政策、倡议和培训机会传递各类信息,为陆军采办服务。采办职能管理局中专门提供建议的军职和文职官员不列入人事名单,这些官员来自推选他们的职能团体。他们均是采办职能管理局中的开发人员,一旦任务完成后,就将返回各自的职能团体。不过,他们在确保本专业领域实施正常管理方面拥有人事特权。

  2、采办职能管理专家(ACMA)采办职能管理专家在地方采办机构中均是位于高层次的采办专家。一般,地方采办机构都雇有一支高度集中的采办队伍。这些专家都得到采办职能管理局副局长的认可,并通过他们向陆军的整个采办队伍传递重要信息。这些专家组成的采办队伍分布的地理位置相互邻近,因此,可以确保采办专业管理信息能迅速传递。这些专家还以重要顾问的身份为当地陆军司令部的采办及相关业务服务。他们向采办职能管理局的正、副局长提供健全陆军采办队伍的合理化建议,并向他们阐述该局应改进的一些问题和前景。采办职能管理专家一般都有正常职业。

  3、采办队伍支援专家(AWSS)采办队伍支援专家遍及美国大陆,向给他们分配任务的采办职能管理专家提供支援。他们是采办职能管理信息的重要地方来源。采办队伍支援专家是和陆军采办队伍就采办教育和各种培训机会进行直接联系的渠道。采办队伍支援专家向各自代表的采办团体就采办认可过程和当前的认可标准提供指导。这些专家还在出版和改进民品采办情报方面援助陆军采办队伍,他们又是解决民品采办清单问题的重要信息来源。大多数采办队伍支援专家与采办职能管理专家都分布在同一个地理区域。这样,就可以在采办职能管理专家制定的支援方针政策指导下,不需要采办职能管理专家亲临现场,只由采办队伍支援专家个人就可以确定对偏远地区的采办支援行动。对美国大陆以外的陆军采办队伍的支援,是在可提供的国家资产的范畴内由采办队伍支援专家局提供。另外,在陆军采办团体备有一份完整的采办队伍支援专家名单。

  4、职能主管人陆军采办队伍的职能主管人通常是陆军高级官员,负责对其职能领域实施的政策进行监督。该职能领域在逻辑上都应有一项特殊的专业计划。职能主管人制定有助于专业人员成为各自职能领域的专家和获得任职资格的政策及程序。负责一项专业计划的职能主管人有权任命一名职能主管代理人(FCR)。通常,职能主管代理人是文职人员,他们是实施专业计划的最高领导。职能主管代理人协助制定专业计划法规,作为专业计划设计委员会主席,负责确定与训练和发展需求有关的各种职能。职能主管人和职能主管代理人的职责范围在AR-690-950条款中有详细论述。

  5、职能采办专家(FAS)美国陆军总司令部下属的采办管理局专门向文职和军职的陆军采办团体和陆军采办队伍成员提供支持。职能采办专家是陆军文职采办人员,代理所有的文职采办专业领域的业务。职能采办专家为陆军采办团体的文职人员服务。职能采办专家通过已被改进和认可的独立发展计划推动陆军采办队伍中的中心管理机制。独立发展计划主要面向文职陆军采办团体成员和竞争发展集团(CDG)成员。他们有权修改由职能采办管理局中提供建议的专家制订的专业行为模式;他们直接和陆军采办团体及竞争发展集团成员通讯,以确保登载文职人员成绩的简报和响应的中心管理信息文件能对分配和授权发挥影响。此外,职能采办专家提出促进陆军采办团体及竞争发展集团成员加强职能的方针和建议。职能采办专家还管理主要的分配、循环业务,并负责科研成果的转让。这些专家在和文职人员业务中心、采办职能管理局、盈亏指挥部、陆军采办行政支援局,以及职能主管代理人的业务协调中,负责安排需长期培训的学员。

  6、军职分配官员军职分配官员管理与分配相关的常设兵站的发展变化;管理培养先进的文职官员的学校与培训业务;管理国防采办大学的培训业务;并且帮助为陆军采办局军职人员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军职分配官员从他们所管理的人员中选拔产生,以"军品采购程序清单"的需求为基础,负责分配那些获得最好资格的有用人才。军职分配官员负责确保其管理的官员经集中筛选可获得晋级、入校进修和进入采办指挥部的机会。军职分配官员和采办职能管理局的官员应密切合作,确保陆军采办团体和陆军采办官员在未来需求的基础上取得专业上的大发展。

  7、采办与后勤办公室合并据来自美国陆军的消息,陆军随时准备将其采办与后勤部门合并,置于负责采办的主管赫佩尔的统管之下,目的是统一采办与后勤政策,以提高效率。合并计划已经拟定,只等陆军部长卡尔代拉在近日签发。这次合并行动标志着向减少陆军武器系统全寿命成本的进程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这是继去年5月国防部负责采办的副部长甘斯勒与国防部副部长哈姆雷要求陆军探索减少其武器全寿命成本途径而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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