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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案例说法进行法制宣传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06:37 解放军报
济南军区军事法院

  济南军区军事法院紧贴部队实际,充分发挥军事法院业务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了部队安全稳定和全面建设,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被解放军军事法院评为“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我们注重结合审理案件讲法,坚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办一案,为部队讲一堂法制课,搞一次法律咨询,提一份司法建议,编一个教育案例。2002年10月,某部战士柴
某与地方青年发生争执,将对方伤害致死。我们将审判法庭设在发案单位,组织官兵旁听。法院领导作了“增强自控能力,预防激情犯罪”的讲课,还组织办案人员到9个团级单位巡回讲解,让大家在剖析案例中受到了教育。

  我们坚持以部队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紧贴中心任务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抓住重要时机搞教育。我们根据案件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抓住官兵容易出现思想波动、诱发违法违纪问题的时机,如新兵入伍、老兵退伍、执行重大任务前等时段,指导部队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针对部队管理教育中的倾向性问题搞教育。在少数单位,“土规定”、“土政策”和管理简单化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感到,这些问题与部分同志法制观念不强有很大关系。我们在普法过程中编写了“依法文明带兵、密切官兵关系”教育提纲,指导部队开展依法管理、文明带兵活动,帮助官兵特别是干部骨干确立起依法办事的思想,从而大大减少了倾向性问题的发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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