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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司令部建设理论的创新发展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6:49 解放军报
徐根初

  ——写在新一代《司令部条例》发布之际

  新一代《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已经中央军委胡锦涛主席签署命令发布施行。新条例正确分析了信息化条件对军事建设和军事行动的新要求,集中反映了司令部工作和建设理论的新发展,不仅是新世纪新阶段推进我军军事工作特别是推进司令部工作和加强司令部建设的基本依据,也是我军司令部工作和建设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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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令部工作和建设坚持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关系到我军军事工作的性质和方向,这是新条例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新条例将原条例指导思想中的“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概括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增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时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对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进行了新的规范。这样,新条例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司令部工作和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特别是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指导方针第一次写入军事法规,这是时代的要求和历史的选择,体现了我军司令部工作和建设指导理论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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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令部工作和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新条例核心内容之一。新条例站在我军军事工作全局高度,首次明确规范了司令部工作和建设必须遵循的9项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有的是我军军事工作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有的是依据新时期司令部工作和建设的新实践、新经验提炼而成,体现了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主席关于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基本观点。9项基本原则相互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基本精神既适用于平时又适用于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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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对司令部工作和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司令部新的职能和任务。为此,新条例在“总参谋部”章、“司令部和参谋人员基本职责”章中,对总参谋部职权和司令部基本职责进行了拓展充实。在总参谋部职权方面,主要增加了“承办全军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军队信息化建设的作战需求,组织领导全军军事建设的信息

化工作,组织全军指挥信息系统建设、使用与管理”;“根据军事建设和军事行动的需要,提出后勤、装备建设和保障的要求,指导协调有关工作”;“根据党中央、中央军委指示,参与国家应对突发事件有关指挥机构的工作,组织指导处置突发事件行动专业部队建设,组织指挥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等内容。对总参谋部职权的充实调整,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客观要求,适应了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军队建设和作战的客观规律,贯彻了近年来中央军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国防法的有关规定,反映了一个时期以来总部体制和职责调整等重要情况变化。

  新条例对各级各类司令部的基本职责也进行了必要的拓展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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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领导军事建设,是司令部在相对和平时期最重要的工作。在原条例规范组织领导军事建设基本程序和方法的基础上,新条例增加了组织领导军事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两项新的重要内容。

  新条例结合司令部工作实际,明确规范了组织领导军事建设的6项基本要求,揭示了我军和平时期军事建设的客观规律,标志着我军对和平时期军事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在军事建设领域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认识成果。

  针对当前我军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等新情况,新条例着眼司令部更好地履行组织领导军事建设职责的实际需要,对新世纪新阶段司令部组织领导军事建设的主要任务做了明确规范,即组织领导战备工作、组织领导军事训练、组织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行政管理工作和管理组织编制工作、组织领导动员工作和后备力量建设、组织领导情报和机要等军事信息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军事科学研究、组织领导外事工作等8个方面。组织领导军事建设的主要任务与司令部基本职责相互呼应、紧密衔接,既满足了司令部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也使组织领导军事建设的任务更加明确,条例规范更加系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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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条例在原条例组织指挥作战内容和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组织指挥作战的基本要求,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的要求规范了司令部组织指挥作战的背景、贯彻的战略指导思想、坚持的基本作战思想和实行的基本作战形式等重要内容。第二个层面的要求是:“掌握信息,知彼知己;贯彻意图,富有创造;科学预见,注重谋略;精心筹划,周密组织;集中统一,密切协调;着眼全局,把握关节;实时控制,保持主动;灵敏高效,快速精确;安全保密,稳定指挥”。这是我军司令部组织指挥作战基本规律与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作战指挥特殊要求紧密结合的产物,为司令部组织指挥作战行动提供了要诀性指导,对于司令部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组织指挥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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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非传统领域的安全问题突出,各种事故和自然灾害频发,一些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越来越大,需要动用军队进行处置的情况越来越多。处置突发事件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我军一项十分重要的新职能,成为司令部组织指挥军事行动的新内容。新条例专门规范了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行动,首次明确了军队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的概念,并按照处置方法的不同,将突发事件区分为四大类,对组织指挥行动的权限范围、原则要求、基本程序、内容方法、把握重点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比较完整的规范,有利于提高司令部应急组织指挥能力,确保我军更好地履行处突维稳的重要职能。

  新条例除了上述主要创新内容外,还着眼我军军事建设和军事行动的新特点,对司令部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参谋长职责、参谋人员职责进行了适当拓展;建立了协调制度和数据资料制度两项新的司令部工作制度;明确了被保障部队司令部与保障部队司令部之间,司令部与党的地方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将“指挥自动化系统”的概念发展为“指挥信息系统”的概念,规范了组织指挥信息系统的内容方法;增加了作战文书电子签名使用和管理的新规定等。新条例丰富的创新内容,必将指导和促进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司令部工作和建设水平向更高层次跃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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