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始为军队特有专业士官发《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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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7:56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陈辉)国家为军队特有专业士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试点工作日前在北京军区全面展开。 军队特有专业包括陆、海、空、第二炮兵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军兵种的上千个工种。由国家为这些经过考试合格的特有专业士官颁发社会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既有利于广大士官在服役期间练兵习武,也有利于他们转业后的就业安置。 这次试点工作将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未包括的专业中选择通信兵专业、装甲兵专业、军械专业、工程装备修理专业等6个大类专业的10多个工种,在北京军区装甲兵部队、通信训练大队、工程兵训练大队等单位进行。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在实践中探索制定《军队特有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制定各试点专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鉴定考核大纲;编写各试点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辅导材料;建立各试点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立各试点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通过鉴定推出一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特有专业士官人才。 试点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