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我军新闻 > 正文

国家开始为军队特有专业士官发《职业资格证书》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7: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陈辉)国家为军队特有专业士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试点工作日前在北京军区全面展开。

  军队特有专业包括陆、海、空、第二炮兵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军兵种的上千个工种。由国家为这些经过考试合格的特有专业士官颁发社会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既有利于广大士官在服役期间练兵习武,也有利于他们转业后的就业安置。

  这次试点工作将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未包括的专业中选择通信兵专业、装甲兵专业、军械专业、工程装备修理专业等6个大类专业的10多个工种,在北京军区装甲兵部队、通信训练大队、工程兵训练大队等单位进行。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在实践中探索制定《军队特有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制定各试点专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鉴定考核大纲;编写各试点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辅导材料;建立各试点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立各试点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通过鉴定推出一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特有专业士官人才。

  试点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结束。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军事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首页 | 中国军事 | 军事视频 | 军事图片 | 军备动态 | 周边军情 | 新闻评述 | 军事论坛

本网站由舰船知识主办
版权归舰船知识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