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武部出租房屋当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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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8:54 中国国防报 |
前阶段时间,笔者利用出差之际到某人武部拜访一位在该部工作的老战友,见该部办公楼只有一个层面作办公之用,其余各层均租给了地方的几家公司,门口挂的各种各样的牌子,把人武部的牌子“淹没”其中,不仔细看还真找不着。 按说,人武部发挥空闲房屋的作用,给本单位增加点收益以弥补经费上的不足,没有什么不妥。但问题是,人武部毕竟是军事机关,其活动具有较强的保密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倘若不加防范地与一些地方公司、企业及人员混杂在一起,既不利于安全管理,也有损军事机关的形象。而一些同志对此问题之所以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方面以为,人武部的房屋产权都属于地方政府,上级军事机关对空闲房屋出租问题还是少干预为好。另一方面,一些同志认为,人武部处于军地结合部,整天与地方打交道,既无密可保,也不必过多讲究正规不正规的问题,能多挣点钱总比不挣好。这种想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要看到,人武部作为各地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线指挥部,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军事机关,本应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密意识和部队机关作风。现实中,由于管理不严等造成的失泄密问题也时有发生。因而,我们要吸取教训,千万不可麻痹大意,不能只顾眼前的一点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的安全利益。 我们一定要牢记人武部的军事机关职能,要“姓军”、“务军”、“强军”,尽量发挥办公楼的军事功能。确需出租空闲房屋时,要采取相应措施,比如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避免人武部机关工作人员与租赁者混在一起;对租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政治审查,确实摸清其底数,掌握其动态,对政治上不可靠的,不管是什么情况都坚决不予租赁。同时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安全保卫措施,规范工作生活秩序,严防失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