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训违纪拒不改正者被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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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6:21 解放军报 |
3月21日,沈阳军区某部召开军人大会,宣布了对厌训、怠训17个训练日的一名新战士给予除名处分的决定。此举在官兵中产生了强烈反响,许多新战士表示要严格要求自己,从难从严训练。 这个受处分的新战士入伍后工作消极,经常以嗓子痛、腰痛、腿痛、胸痛为由要求住院治疗,多次无故不参加军事训练。为帮助教育他,团领导、营连干部、班长骨干和战友耐心细致地做他的思想工作。他说腰腿痛,干部骨干给他买来红花油,帮他按摩;他不吃饭,干部骨干给他买来喜欢的食品。同时,送他到各级医疗单位进行诊治。但他拒绝诊治,17个训练日无故不参加训练。鉴于他违纪的行为和帮助教育未果的实际,该部党委“一班人”感到:依法治军必须从严,对屡教不改的违纪者不能姑息迁就。经研究,决定依据条令对他处以除名处分。 与此同时,该部举一反三,在官兵中大力加强法纪教育,组织新战士重点学习条令条例,增强纪律意识,并制定了《军事训练激励办法》,提高官兵依法治训、从严治训的观念,激发苦练精兵的热情。(徐宝连、本报特约通讯员韩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