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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卫生部:网上邮购药品军队医疗单位为假冒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18:4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胥金章)网上或报刊上邮购药品的“军队医疗单位”都是假的。记者10日从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证实,军队单位或个人严禁从事药品广告宣传,广大消费者切勿从这些根本不存在的“军队医疗单位”邮购药品,以免上当受骗。

  近年来,“解放军基因学研究院糖尿病研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哮喘病研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药研究院高血压研制中心”“中国军医学皮肤病防治中心”等“军队医疗单位”在网上或报刊上频频出现。据总后卫生部负责人介绍,从2004年至2005年受理的170多起案件来看,这些看似非常权威的机构,都是地方人员冒充军队单位或军人虚构的,所谓的“特效药”都不是真的。这种非法宣传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也极大损害了军队形象和声誉。

  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这种现象十分猖獗,广告做得也非常逼真。在一些“军队医疗机构”网站上,专家照片、交流活动、表彰证书、各种题词等一应俱全;出售的药品主要集中在

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皮肤病、性病等领域,也有治疗哮喘、疝气的;几乎所有的药都号称“攻克难题、疗效神奇、永不复发”。这些不法分子文化程度普遍很低,有的小学都没有毕业,有的根本没有从医资格,却假冒军队医学专家误导患者,给病急乱投医的患者以很大的“真实性”假象。他们主要以邮购方式售药,有的病人服用假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

  记者与

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座谈时了解到,不法分子之所以冒充军队医疗机构刊登出售药品广告,目的是骗取钱财。从查获的药品来看,它们主要有3个特点:价格高,这些药品的售价远远超过了药品自身成份的价值;没有疗效,从药理上分析,很多药品中的成份根本无法治疗广告中宣称的疾病;毒副作用强,不少病人服用假药后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致残或死亡。

  1998年,总后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禁止以军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通知》。200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严禁以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药品广告宣传。禁止对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进行广告宣传。”

  为此,军队医疗专家呼吁,要加大军地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军队登载假药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国家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人民军队的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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