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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豪宅”不宜提倡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6:27 解放军报

  记者近日在宁夏南部山区采访时,被乡镇干部带到当地一个富裕农户家参观:占地几百平方米的大宅院,比镇政府办公楼还气派,木质地板、红木家具、组合音响,装潢摆设之豪华考究让城里人都自愧不如。宽敞的客厅里,几台大功率空调在满负荷运转。户主喜滋滋地称,这是在响应中央建设生活宽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如此“农民豪宅”不宜提倡。

  首先,“农民豪宅”与我国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理念相悖。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农民豪宅”虽外表阔绰,却严重浪费土地。在强调可持续发展的今天,乱占滥用土地造成的历史悲剧,不容许我们重演。

  其次,“农民

豪宅”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相悖。新农村建设是要在发展生产、勤俭节约、适度消费的基础上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目前,在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强迫农民举债建
别墅
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不少基层干部把新农村建设错误地理解成盖高楼、建别墅,这种错误认识亟待纠正。

  第三,“农民豪宅”会引发先富裕起来的农民之间的相互攀比之风。住房投入历来都是农民最大的投入,但是,住房消费要符合国情、合理适度。不顾国情,盲目追求过高标准的住房消费,造成的后果必然是铺张浪费之风盛行。

  随着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农民富裕起来,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各级政府要在农民群众中,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切莫让“农村豪宅”蔓延成灾。(据新华社银川2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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