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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书记”任职应推行谈话制度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6:30 解放军报

  近年来,随着地方领导干部的调整,一批年轻干部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同时兼任人武部、军分区(警备区)“第一书记”。“第一书记”任职时,一些地方往往是一个红头文件,在某个会议上宣布一下了事。然而,由于他们中一些人没有军旅经历,缺乏国防实践,对“第一书记”肩负的职责以及如何履行这一职责认识上并不是很清楚,行动上也往往难以到位。如此“一纸命令”了事的做法就显得流于形式。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推行“第一书记”任职谈话制度,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参照干部任职由上级党委指派领导与其谈话制度,“第一书记”任职之际也应由上级军地领导共同参与谈话,重点介绍党管武装制度,国防和军队建设大政方针,“第一书记”职责,当地党管武装工作的任务等。谈话中既要明确任务提要求,又要传授经验教方法,同时,要定期对“第一书记”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第一书记”进行述职和轮训,确保党管武装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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