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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部队函办事项15天内必答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 20:01 中国国防报

  本报讯 沈达报道:部队函办事项15天内必答。这是近日浙江省海宁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承诺表示:对部队来函要求协助处理的事件,海宁市解决军地军民纠纷协调处理工作组必须做到及时协调和处理,并在15天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来函部队;对因事件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处理的,按规定给予法律援助,妥善解决。此外,他们还规定,对来海宁驻训部队和
本市籍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及优抚对象发生的纠纷问题和矛盾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和解决,并给予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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