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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大学生入伍统一享受优待金一万元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9:2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汤阳 通讯员 张琦)今后凡在京入伍的外地大学生在其原籍领取优待金,如低于北京市优待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其原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予以补助解决。前日,北京市征兵办传出消息,市教委、公安、民政和卫戍区等五部门日前发布新的优待政策,以确保外地在京入伍大学生与本市大学生享有同等优抚待遇。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余敏称,政府的优待政策对家庭经济不宽裕的学
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毕竟每年一万元的优待金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据北京市征兵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由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普遍开展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其优待安置工作,原则上仍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各区县和高等院校自行制定的各项优待政策应继续保留和完善。

  据悉,今年学籍在京的大学生参军入伍后,不论户口是否在北京,每年都可享受1万元的优待金待遇。《通知》要求,本市入伍大学生的优待金,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区县解决;外省(区、市)籍入伍大学生的优待金,服现役满1年后,可凭入学前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待金发放证明,由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照北京市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补助解决其已领到优待金不足1万元的差额部分。此外,对过去外省(区、市)籍在京入伍大学生优待遗留的问题也按该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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