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呼唤志愿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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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06:33 解放军报 | |
“这是一颗心,奉献着真诚;这是一只手,代表着友爱;这是一只鸽子,象征着和平。”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标志的含义,不仅只是志愿者行动的一个缩影,而且是影响一代又一代志愿者乃至千千万万百姓加入这一行列的精神动力。在第20个“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回首我国志愿服务走过的道路,我们发现,志愿者的身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以徐本禹、丛飞等人为代表的优秀志愿者更是感动了整个中国。 志愿服务,人人可为,人人愿为。细小的服务行动、深厚的群众基础、巨大的感召力量,正是志愿服务充满生机的源泉所在。得到他人爱心滋养的人们,会自然地将接力棒传递下去,用自己的爱心回报社会,从而完成志愿服务的传播与共振。自1994年成立第一个全国性的志愿服务机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以来,我国的志愿服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民政系统倡导的“社区志愿服务”、妇联系统倡导的“巾帼志愿服务”、慈善机构倡导的“善心服务”和以“自然之友”、“地球村”等为代表的民间志愿者组织也相继成立,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的志愿服务还远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要求。目前,我国的志愿服务已经超过1亿人次、60亿小时,但同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相比,同不到3亿人口却有1亿人左右参加志愿服务的美国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进入一个“矛盾凸显期”,大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广度与力度,将有助于缓解社会问题,激发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从而为建立社会信任,减少社会敌意,化解社会冲突,进而营造充满爱心的和谐社会氛围做出积极贡献。更为重要的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也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弘扬和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源。志愿者所特有的自我奉献的品格、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社会进步的执着追求,与人类追求和谐发展、共同进步的终极理想,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志愿者精神的有无、志愿者人数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在这个意义上,志愿服务既是公民社会的基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个致力于创造明天的行动,才是有希望的行动;一项着眼于未来发展的事业,才是前途无量的事业。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志愿者精神定将更加深入人心,志愿者行动必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