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劝外甥女不搞传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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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 06:29 解放军报 | |
我的外甥女从某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全家人都在为她找工作的事发愁。这时,她的一名大学同学告诉她,已帮助她在南方某大城市找到一份工作,一家人为此感到十分高兴。可没料到,外甥女来到一家非法传销公司,当起了“业务员”。公司明确规定:“业务员”根据“下线”的销售业绩进行提成,谁拉进来搞传销的人多谁的收入就高。随着时间的推移,外甥女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我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打电话开导外甥女,告诉她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必须尽早悬崖勒马。只要看到电视上播出揭露传销内幕、有关部门打击传销活动的节目,我便立即与外甥女联系,让她观看。最终,外甥女走出了非法传销的“怪圈”,靠自己的学识和才干,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法规链接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