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再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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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6:27 解放军报 |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为什么要再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工农业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而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农村的发展,削弱了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投入,使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是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也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这表明我国农村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状态。另据统计,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2%,城镇居民家庭则为37.7%。“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主要是考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农村全面发展的要求,也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现在我国既是经济社会结构快速调整的时期,也是各种利益关系复杂、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把握得当,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处理得好,就能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反之,就会造成收入差距和社会矛盾扩大,甚至出现社会动荡。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发展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得到尽快扭转,不仅制约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也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