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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为退伍老兵提供法律咨询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6:31 解放军报

  本报讯韩素婷、张珂报道:“您好,这里是法律咨询室,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我是一名即将退伍的义务兵,服役期间因公受伤,被评为三等乙级伤残军人,请问退伍后能享受什么待遇和补助?”11月上旬以来,兰州军区某通信总站专门为退伍老兵设立的法律咨询室开始运转。每天由值班员接听电话,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解答。

  今年退伍工作展开前,总站政治处主任朱达琳在调研中发现,有65%的战士对前途
不乐观,80%的战士不清楚退伍后的安置政策和法规。根据这一情况,总站党委决定设立法律咨询室,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由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干部轮流担任值班员,负责解答大家的疑问。六营面临退伍的二级士官刘家伟入伍前家在农村,两年前父母在市里面买了商品房并转为城镇户口,可父母为他联系工作时,市民政局认为不符合安置条件。法律咨询室接到问询后,立即与小刘家乡民政局取得联系。市民政局得知有关规定后表示,小刘将享受城镇退伍军人一样的安置待遇。随着对一系列退伍政策、退伍安置等问题的逐步明晰,老战士们感慨地说,熟悉了责任、义务和权益,留也踏实,走也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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