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综合新闻 > 正文

浙江:军人出任驻地法院陪审员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 06:58 解放军报

  记者调查:“庆丰桥问题”引发思考

  2001年,舟山警备区与驻地有关部门商议,决定试行让军人担任驻地人民法院陪审员。

  舟山警备区政治部干事宁志坚是驻地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一见面,就跟记者谈起
他参与处理的一起军地纠纷。

  前年夏天,宁波市计划在甬江上修建一座大桥,名曰“庆丰桥”。由于规划设计不当,位置选择在舟山警备区某船运大队码头下游仅几百米处。加上该桥通航高度、通航吨位标准都较低,建成后将严重影响军舰通航。警备区领导得知后急忙发函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得到的答复却出人意料:建议将军港码头及相关设施搬迁到庆丰桥下游去,否则军舰通行将威胁庆丰桥的安全。

  作为人民陪审员,宁志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给警备区领导提出司法建议,全力做好军地协调和沟通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今年7月15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带着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来到警备区进行磋商,最后同意改变桥梁设计方案,将桥拱净空高度提高10米。至此,“庆丰桥问题”圆满解决,也引起了人们对军人陪审员的关注。

  浙江军事法院院长蒋明健告诉记者,近年涉军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涉军案件多、维护权益难”成为大家的共识。2002年3月,杭州市西湖区两根国防通信光缆被地方施工单位挖断,导致某地区国防通信指挥中断数小时,直接经济损失2600多万元。由于肇事者托关系说情,阻挠立案,部队发出的函件迟迟没有得到回复。后来,在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高院领导的关注下,肇事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蒋院长认为,稳固可靠的国防安全需要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时代的发展呼唤新的国防权益维护机制。

  军人担任驻地人民法院陪审员能更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翌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通过学习,浙江军事法院的法官们感到,《决定》和《办法》为官兵通过参加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好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新的途径。

  2005年2月初,蒋院长带领浙江军事法院的法官们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草拟了《关于向县(市、区)人民法院推荐军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建议》,得到省军区领导的批准;2月底,他们将草案传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主要领导案头,得到全力支持;3月初,挑选军人担任县(市、区)人民法院陪审员的建议在省人大获得通过;3月底,浙江省军区政治部会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向县(市、区)人民法院推荐军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通知》,明确了军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数量、程序和要求;4月初,在浙江省范围内,各军分区、人武部、作战部队、预备役部队选任军人陪审员的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蒋院长告诉记者:军人担任驻地人民法院陪审员,在全国尚无先例,具有开创性意义。

  报名、审核、培训、任命、上岗,每一道环节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为保证军人陪审员的质量、选任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浙江省军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统一规定采取个人申请、团以上政治机关审定或组织推荐、征得本人同意的方式报名;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审核、培训、任命、上岗等各项程序。

  谈起选任陪审员的过程,杭州市江干区人武部干事、人民陪审员高斌体会颇深:“选任程序比招考政府公务员还要严格。”今年年初,被人武部推荐上报到省军区后,他的照片和档案被贴在驻地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处还设立了人民陪审员网页,建立专门的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的测评和监督。法院根据群众的意见,派专人到部队进行考察,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择优选任。

  今年5月1日,浙江省军区所有人武部、建制团、师级以上机关,都向驻地人民法院推荐了军人陪审员人选。为具有广泛代表性,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还商海军东海舰队向法院推荐了军人陪审员人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对担任军人陪审员的人选集中进行了上岗培训。经培训考核,他们全部合格,拿到了《人民陪审员培训合格证书》。之后,由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他们手持《人民陪审员工作证》走上驻地人民法院陪审员岗位。这些军人的学历全部为大专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9%;有法律专业学习背景的占55%。

  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完善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军人担任驻地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也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处处长金齐刚说。他告诉记者,大多数军人陪审员都能很好地开展审判工作,但也有个别军人陪审员由于缺乏相关行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有时难免出现“陪而不审”的现象。

  由于案件日渐增多,有些军人陪审员的审判工作十分繁重,如何协调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也是需要探索的问题。海宁市人武部政工科科长王陈敏说,他曾在3个月内连续审理9起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与本职工作难免发生冲突。

  面对出现的问题,浙江军事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们邀请驻地高校法学教授、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军人陪审员进行培训,并安排军人陪审员到驻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熟悉司法程序,以尽快成为行家里手。

  浙江军事法院还为每位陪审员建立了“军人人民陪审员基本信息档案”,定期进行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监督陪审员们用好手中权力;同时加大和地方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非涉军案件尽量安排其他陪审员审理,提高军人陪审员的审案效率。

  从“

维权卫士”到“法制建设多面手”

  新制度带来新气象,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使军人担任驻地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据统计,从今年5月1日正式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军人陪审员共审理案件160余起,审结率达到100%。

  “军人陪审员的作用还不仅限于维权。”杭州市滨江区人武部干事、军人陪审员谭德华自豪地说。今年初,杭州市滨江区人武部与某私营企业主产生纠纷,原因是该企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阻挠企业员工参加民兵组织,干扰民兵军事训练。谭德华作为军人陪审员积极展开调解,最终做通企业主的工作,确保了民兵训练正常开展。

  采访临近结束时,谭德华告诉记者,在浙江省,军人陪审员还有这样几个美称:“依法治军参谋员”、“法律知识宣传员”、“军地矛盾协调员”、“法律援助服务员”。(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首页 | 将军寄语 | 中 国军事 | 军事图片 | 武器纵横 | 周边军情 | 战略视角 | 各国军力

本网站由舰船知识主办
版权归舰船知识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