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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军分区干部骨干坚持依法带兵访谈实录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 13:14 解放军报

  如何根绝粗暴带兵?——西藏日喀则军分区干部骨干坚持依法带兵访谈实录

  本报记者 雷雨 本报通讯员 刘建勋

  粗暴带兵问题容易发生在3个阶段:

  新兵训练中。个别班长骨干对新战士缺乏耐心,容易动粗;也有人为了“树权威”乱耍威风。

  野外驻训时。在训练课目多、难度大、要求标准高、远离营区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违纪现象。有的班长骨干便以粗暴态度对待训练不刻苦、动作不到位和违纪的战士。

  复退工作中。个别班长骨干在自己愿望得不到满足时,容易迁怒于战士。

  “一兵”来信引起司令员高度警觉

  今年3月的一天,西藏日喀则军分区司令员夏爱和收到一封署名“一兵”的来信。信中反映班长粗暴带兵和变相体罚新战士的问题,言语中流露出不安心部队服役的情绪。

  看完“一兵”的来信,夏司令员辗转反侧:分区有10多个新训连队,类似问题还有没有?

  带着疑问,夏爱和与政委宋景原及党委其他成员分头带领机关人员深入新训连队、偏远执勤点进行检查;机关专门下发通知,重申条令条例有关规定。一次以依法从严治军、纠正粗暴带兵现象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在分区范围内全面展开。

  粗暴带兵问题容易发生在3个阶段

  9月下旬,记者就当前基层部队存在的个别带兵人粗暴带兵的现象,在日喀则军分区进行了深入调查。官兵普遍反映,基层带兵人依法带兵的意识明显增强,干部变相体罚战士的现象基本杜绝。接受调查的10多个基层单位,近3年来共发现和处理粗暴带兵问题5起,全部是班长骨干和老兵所为。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粗暴带兵问题容易发生在3个阶段:

  新兵训练中。新战士刚到部队,整理内务、队列训练、紧急集合时难免有失误,个别班长骨干缺乏耐心,容易动粗;也有个别班长骨干为了“树权威”乱耍威风,动辄训斥新兵,甚至变相体罚。

  野外驻训时。野外驻训一般训练课目多、难度大、要求标准高,加之远离营区,容易出现人员不假外出、违反群众纪律的现象,个别班长骨干往往以粗暴态度对待训练不刻苦、动作不到位和违纪的战士。

  复退工作中。这一时期入党、选取士官、伤残等级评定等事关战士切身利益的敏感事务较多,个别班长骨干在个人愿望得不到满足时,容易迁怒于战士。

  日喀则军分区政委宋景原认为,在单独执勤点、教导队、专业技术较强的单位,也容易发生粗暴带兵问题。联系自己当旅政委时进行过的调查,宋政委深有感触地说:“现在真正敢打骂体罚战士的班长骨干为数极少,多数情况下是变相体罚。比如内务不过关的要一天把被子叠50遍,浪费粮食的要站着吃饭等。这种体罚常常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形式出现。”

  宋政委进而分析道:“受到粗暴对待和变相体罚的多是这样几类战士:反应较慢的新战士,个性鲜明、不大服从管理的战士,训练不刻苦、屡屡违纪的战士。但无论如何,个别战士反应较慢、违规违纪不能成为粗暴带兵的理由。”

  让“打人违法”这一简单道理成为约束带兵人的起码准则

  记者先后与百余名干部、班长骨干、战士进行深入交谈,深感每一起粗暴带兵问题的出现固然有其不同的诱因,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因素。

  法律意识淡薄。虽然条令条例学了,但个别班长骨干没有真正把法规制度变成规范自己言行的准则。有的违纪班长条令考核得满分,但在带兵实践中依然我行我素。

  头脑中存在模糊认识。个别班长骨干信奉“巴掌底下出好兵”、“慈不掌兵”,把简单粗暴等同于有魄力、敢管理。

  性格和心理方面存在缺陷。个别违纪班长性格急躁,行为容易失控,事后又追悔莫及;有的班长骨干当新兵时受过体罚,自己当了班长后便有一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感觉,动辄训斥战士;还有个别班长骨干把情绪带到工作中,婚恋受挫、家庭遇到困难时,把战士当成“出气筒”。

  记者在调查中感到,少数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班排的真实情况若明若暗,极个别干部甚至对班长骨干的粗暴带兵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导致粗暴带兵行为的重要原因。

  夏司令员认为,要彻底杜绝粗暴带兵现象,关键是要牵住依法带兵这个“牛鼻子”,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带兵实践的全过程,使“打人违法”这一简单的道理成为约束带兵人的起码准则。其次,要下大力纠正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离兵现象,领导和机关要真正深入基层察实情,把粗暴带兵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要坚持赏罚严明,发现问题从严处理。

  某边防团政治处主任江忠认为,要注意把班长选准配强,全面考察其综合素质,特别要重视对心理品质、性格特点的考察。

  铲除粗暴带兵“顽症”存在的土壤

  记者在调查中感到,各级领导机关和绝大多数基层带兵人对粗暴带兵这一“顽症”深恶痛绝。记者不止一次听到“非撤即降”这个词,即对打骂战士的干部骨干,情节严重的,一律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

  为做到未雨绸缪,日喀则军分区和所属部队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铲除粗暴带兵“顽症”存在的土壤。他们在深入学习条令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注重抓住新兵训练、老兵退伍、野外驻训、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等时机,开展随机教育、专题教育,强化基层带兵人依法带兵的意识;由党委常委带领机关人员深入新训连队、教导队及单独执勤哨所,面对面地与班长谈心交心,提高他们依法带兵的能力;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良现象和苗头,对性格急躁、管理方法简单的班长坚决予以撤换。

  某边防团教育引导班长充分认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工作中是领导和部属关系,在生活中是同志加战友关系,在人格上是平等关系,尊重战士就是尊重自己,爱护战士就是爱护战斗力;引导班长区分“敢抓敢管”与“简单粗暴”、“严格要求”与“不近人情”的界限;着力提高班长按纲施训、依法管理的能力,坚决纠正以“土政策”代替条令条例的行为。

  这些措施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连日来,记者穿行于雪域高原的边防团队、一线连队和偏远哨所,处处能感受到团结友爱的和谐气氛,依法带兵、科学带兵已成为基层带兵人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追求。

  相关法律

  《内务条令》第65条第3款: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不打骂、体罚和侮辱士兵。

  《纪律条令》第41条第21款: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刑法》第10章第443条: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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