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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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6:40 解放军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1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报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工作监督的情况,分析了当前审判工作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监督的措施和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报告了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介绍了下一步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所作的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和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四部法律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这部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但是,外国中央银行或者其所属国政府书面放弃豁免的或者指定用于财产保全和执行的财产除外。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周永康列席会议。(来源:解放军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