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各担其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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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06:40 解放军报 | |
山东省某海防团战士陈卓日前接到其姑妈打来的电话称,根据当地人民法院的判决,打伤陈卓表哥的胡程林已经支付了表哥的医疗费、住院费,他们也赔偿了胡程林的相关损失。 陈卓的表哥虽已成年,但患有先天性痴呆症。前不久,他在麦场与同村的孩子一起玩耍时,在孩子们的怂恿下点燃了麦场上的一个麦垛。麦垛的主人胡程林发现后,当即赶到麦场,将陈卓的表哥打伤。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600多元。表哥出院后,陈卓 探亲休假在家的陈卓得知这一情况后,打电话向团法律咨询站咨询。法律咨询员听了陈卓介绍的情况后,给他详细讲解了民法的相关规定,告诉他通过法律程序帮助表哥解决此事。陈卓随后以表哥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胡程林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提起反诉。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卓的表哥不能正确辨认自己的行为,其给胡程林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而胡程林在明知陈卓的表哥是智障人的情况下仍将其打伤,应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作出了上述判决。(许玉可、仲崇涛) 法理评析 曾火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监护人应担责 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13条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33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民法如此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旦遭受侵害,能够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得到补偿。另一方面,法律要求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可以加强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约束,促使监护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就本例而言,陈卓的表哥患有先天性痴呆症,属于民法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理应依上述规定由他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胡程林打伤陈卓的表哥,侵害了陈卓表哥的身体健康权,理应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