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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副外长介绍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政策(全文)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22: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消息,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在2005年第19期《求是》杂志(10月1日出版)发表文章,介绍国际安全形势与中国的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政策。文章全文如下:

  60年前,联合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中诞生。为了避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联合国宪章》将“促进建立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尽量减少
世界人力和经济资源消耗在军备方面”作为联合国的重要使命之一。

  60年来,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并非一帆风顺。冷战期间,两大军事集团军备竞赛水涨船高,核武器就像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制止军备竞赛、维护世界和平,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诉求。随着冷战结束,国际形势总体趋于缓和,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业也迎来了重要的机遇。多边军控努力不断取得积极成果,

  一系列重要军控条约相继达成,为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增进大国互信、促进地区和世界局势的缓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形势经历着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在安全上的相互依存日益加深,维护和平、制约战争的因素进一步增长。要和平、谋发展、求合作已成为不可抗拒的时代潮流。

  然而,天下并不太平。旧的冲突根源远未根除,局部动荡时有发生,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同时,新的不稳定因素不断出现,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跨国犯罪、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上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国际安全领域的不稳定、不可测因素明显增加。实现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目标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也受到空前的挑战。

  裁军与安全历来相辅相成,休戚相关。良好的国际安全环境可为国际裁军提供动力;而裁军努力的持续进展,又将为维护国际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受当前国际形势的影响,多边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呈现出喜忧参半的局面。

  一方面,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体系作为全球安全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继续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多边军控、裁军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在不断加强。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540号关于防扩散的决议为标志,国际防扩散的共识进一步凝聚。通过对话、合作解决扩散问题的政治外交努力持续推进。各种安全对话方兴未艾,区域安全合作蓬勃开展。

  另一方面,多边军控与裁军依然任重道远。核裁军步履维艰,发展导弹防御体系的步伐不断加快,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的危险与日俱增。抛弃重要军控、裁军条约的消极事态时有发生。作为全球唯一多边裁军谈判机构的日内瓦裁军谈判机构深陷僵局,多年未能开展实质性工作。国际防扩散进程面临挑战。一些地区核问题久拖不决,恐怖组织和其他非国家实体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风险加大。

  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切实维护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条约体系,深入推进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进程,不仅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也是各国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促进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业公正、合理、全面、健康的发展,国际社会应着重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应维护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法律体系。经过长期努力,国际社会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已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国际法律体系。这一体系不但促进了世界的和平与稳定,而且为国际局势的演变提供了必要的可预测性。新形势下,维护这一体系至关重要。

  应在现有的国际法框架内,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解决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问题。军控、裁军与防扩散措施要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要通过谈判、对话、合作而不是施压、制裁、对抗,来妥善解决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的矛盾和分歧。要平衡处理好军控、裁军、防扩散与发展的关系。

  应深化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多边努力。要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不断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争取早日实现无核武器世界;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遏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要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军控领域的人道主义关切。

  应坚持多边主义。要加强国际合作,确保世界各国共同参与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务;要确保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措施的公正性、合理性和非歧视性;要充分发挥联合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在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领域的重要作用。

  中国政府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致力于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业。我们始终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看待与处理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务,坚持把是否有利于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是否有利于维护全球战略安全与稳定,是否有利于增进各国的普遍安全和互信,作为决策的依据。

  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中国实践新安全观,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作为核武器国家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从不回避自己所承担的核裁军义务。

  中国始终积极推动全面禁止、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始终坚定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发展核武器完全是出于自卫目的,在核武器的规模和发展方面始终保持克制的态度,只拥有最低限度的核武器。中国是核武器国家中核试验次数最少的。中国不参加核军备竞赛,也从未在境外部署过核武器。我们的政策是一贯的、坚定的,绝非权宜之计。

  中国呼吁核武器国家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中国一贯主张,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率先大幅度裁减核武器,从而为其他核武器国家参加核裁军进程创造条件。

  中国尊重和支持有关地区和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在自行协商、自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或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努力。中国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日生效,支持尽早开展“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裂变材料条约”的谈判。

  第二,中国积极参加国际军控和裁军领域的活动,严格遵守和全面履行国际军控条约义务。

  中国始终以建设性态度参与联大第一委员会、裁军审议委员会、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等相关机构的审议工作,提出了许多合情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主张。中国积极参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进程,致力于维护该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军控条约的谈判缔结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努力推动国际社会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防止外空武器化,并采取建设性行动,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在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早日走出僵局。中国重视人的安全,积极参与解决地雷和轻、小武器等与人道主义相关问题的多边进程。

  中国采取有效措施,忠实履行国际军控条约义务。包括:严格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义务;切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建立并逐步完善国内履约机制,不断加强国家履约机构能力建设,认真做好禁化武组织视察接待工作;按照《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的要求,及时提交国家履约报告;成立履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筹备工作的国家机构,认真开展批约准备工作;努力推进《枪支议定书》以及《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履约筹备工作。

  第三,中国不断加强防扩散出口管制,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进程。

  多年来,中国在防扩散问题上采取了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不支持、不鼓励、不帮助任何国家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中国政府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出口管制法规体系,完成了从依靠行政手段到依法进行出口管制的转变。这一法规体系涵盖核、生物、化学、导弹及军品各个领域,广泛采取许可证制度、清单控制办法、全面控制原则、出口经营登记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制度等国际通行的做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执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出口管制法规的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出口管制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成立了跨部委的防扩散出口管制应急协调机制,同时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对违法出口案件依法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处。

  中国在努力完善自身防扩散出口管制机制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进程,广泛参与多边防扩散机制建设。中国已参加了防扩散领域的所有国际条约和相关国际组织,并稳步推进与多国出口控制机制的关系;加入了“核供应国集团”,正式提出加入“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与“澳大利亚集团”、“瓦森纳安排”开展了对话与交流;积极开展防扩散执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许多国家进行了防扩散出口控制磋商,与欧盟发表了《中欧防扩散与军控联合声明》。中国以建设性态度参与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的磋商,是最早向安理会提交执行决议国家报告的国家之一。

  中国认为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妥善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有利于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基于这一立场,中国坚定推动朝核问题六方会谈进程,主张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早日解决伊朗核问题。

  第四,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多次主动单方面裁军,将国防费维持在较低水平,并为推进区域裁军和建立信任措施而努力。

  中国始终将军队的数量和规模控制在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限度内。中国于1985年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之后,又作了数次裁减。在此基础上,中国于1997年决定在三年内再次裁减军队员额50万,2003年又决定在两年内再裁减20万,使军队总规模降至230万。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多次主动采取单方面的裁军行动,共裁减军队员额约200万,中国单方面裁军行动的范围之广、裁减幅度之大为国际军控与裁军史所少见。

  中国一贯注重控制国防费规模,按照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合理安排国防费。中国的国防费,无论是在绝对数量上,还是在国民人均、占国内生产总值或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等指标上,在世界上都是低水平的。中国政府对国防费始终坚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批准。

  中国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重视并推动区域裁军和建立信任措施合作,与有关邻国达成了一系列协定和共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与印度签署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和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与东盟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重视东盟地区论坛的作用,支持其开展建立信任措施,每年主动提交《年度安全展望报告》。中国的上述举措为改善地区安全环境、促进共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奉行的政策和采取的实际行动是积极、认真和负责任的。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可靠力量。

  回首60载,弹指一挥间。我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不仅是警示后人,更重要的是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目前,中国人民正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我们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争取一个持久和平、安全与稳定的世界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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