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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附图)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19:11 解放军报
当前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附图)

海军某试验区采取图片展览、黑板报等形式,为官兵讲授预防犯罪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纪意识。梁艳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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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官兵身边的法律报告——当前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本报记者 邹维荣

  记者调查

  随着社会的发展,官兵涉法问题日渐增多,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给部队的教育管理和安全预防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为此,本报记者于8月上旬在北京军区、海军和武警的一些部队,就基层官兵涉法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采访,写下了这篇来自官兵身边的法律报告。

  本版欢迎这种采访扎实、分析透彻的深度报道,既可以是对一个热点问题的深入分析,也可以是对某一新闻事件的追踪调查,恳望作者踊跃赐稿。

  现状

  除了人身侵权、优抚安置等方面的问题外,合同纠纷、婚姻纠纷呈上升趋势,并表现出新的特点。

  官兵本人或父母婚姻纠纷

  北京军区某团战士小张的父母去年11月

离婚后,父亲同比其小10多岁的秘书结婚。小张同情生母,决心与父亲断绝关系并想报复继母。为此,团里做了大量工作才使小张的情绪得以稳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官兵本人或父母婚姻纠纷数量虽不是太多,但近两年来呈上升势头。北京军区某师1999年至2001年3年间,此类问题只有6起,而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不到两年就有26起。有些已婚年轻干部和士官长期两地分居,容易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以女方提出离婚的居多。

  人身权被侵害案件

  济南军区某部战士小包,去年在探家归队途中被7名地方青年无故殴打致伤,背部缝了10多针。北京军区某高炮旅战士小赵的妹妹在当地饭馆打工被老板强奸,老板答应给钱私了却未兑现,小赵的妹妹就拿了老板的手机出走。老板到赵家交涉时被赵父用刀刺死,赵父被判刑。

  近几年,基层官兵本人或亲属受到人身伤害的案件比较突出。据北京军区3个师的统计,2004年以来此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15%左右。

  各类合同纠纷

  某高炮旅战士小赵的父亲2003年与某瓦厂签订了制作瓦模的合同,完工交活时只收到一张欠条。几个月后,瓦厂又以瓦模是次品为由拒付1.5万元加工费。赵家虽已起诉,但一年多了仍无结果。

  近些年,有的战士入伍前在地方企业上班,并签有

劳动合同。入伍后,劳动合同被单方面解除,所交的集资款或职业抵押金也得不到退还。还有一些企业实行股份制,要求战士交纳股金,否则退伍后不予安排工作。

  优抚与退役安置问题

  海军南海舰队某通信总站退役女兵小梁,2001年退役安置到家乡广东省湛江市某电信公司,被电信公司以种种理由拒收,至今没有上岗。

  在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记者翻阅了近10个月来的法律咨询来信838封,其中有593封反映士兵优抚与安置方面的问题,占总数的70.8%。特种警察学院学员章宝林入伍前曾在一所地方大学上过3个月课,但他入伍后,该学校不按规定减免其交纳的6000元学费。

  记者发现,基层官兵还有几类涉法问题值得重视。如农村籍官兵家庭宅基地和邻里关系纠纷、违规参与社会上的经济活动、家庭内部利益纠纷等等。

  探因

  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关系的多样化,基层官兵涉法问题应放在社会大背景下加以认识。

  记者在调查中感到,基层官兵遇到的涉法问题虽成因各异,但与时代的发展密切相关,综合起来有以下原因。

  社会变革的冲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主体日渐多样化,人们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军人也难以置身其外。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荀恒栋律师谈到:“和以前相比,现在基层官兵及其家庭的经济活动明显增多,经济纠纷随之增多。另外,社会管理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问题过去是用行政手段来解决,现在则是依靠法律。”

  观念变化的影响

  市场经济的发展也给人们带来了思想观念的变化,北京军区某集团军政治部胡忠林律师对记者谈到:一是“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道德观念受到挑战,有了矛盾不再息事宁人;二是经济利益观念强化,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耻于谈钱、谈利,个别人甚至为了一己之利不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三是法律意识增强,人们不再惧怕“打官司”,由习惯依靠行政手段处理纠纷转向通过法律讨“说法”。

  婚姻家庭观也和以前有所不同,人们有了更强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对感情生活也有更高的期待。“许多军人夫妻两地分居,各自承受的生活压力、心理压力都很大,外面的诱惑又日渐增多,导致‘军人港湾’不再那么宁静。”分析基层干部“婚变”的原因,北京军区某团凌政委发出上述感叹。

  法律人才及经费的匮乏

  采访座谈中,北京军区某装甲旅政委贺成光说:“主要是高素质法律人才少,多数法律服务骨干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对照条文回答简单问题还可以,承办法律事务则力不从心。”

  “还有经费保障问题,特别是基层官兵家庭遇到较大的涉法问题时,派人到地方协调处理,开支很大,但基层并没有此专项经费。对这个问题各级也想过一些办法,然而至今没有很好地解决。”北京军区某炮兵旅呙中安政委补充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的法规政策滞后于社会发展、基层官兵法律素质不够高等因素,也是基层官兵涉法问题增多的原因。北京军区某部警卫营营长刘富保说:“一些战士法制观念淡薄,遇到涉法问题不能冷静处理,致使原有问题尚未解决,又引发新的矛盾。”

  对策

  立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每个环节都得到加强才是治本之策。

  记者在调查中感到,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现状,迫切需要各级首长机关特别是政治机关着眼现实问题,转变传统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政策

  在新的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适时制定、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调整有关政策规定,是解决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一个根本途径。记者在调查中感到,一些涉法问题正是由于缺乏法规政策的依据而久拖不决。

  阅读军报《军队律师寻呼》专栏的大量读者来信,记者发现,类似在校大学生入伍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异地入伍城镇士兵经济补偿的落实等许多问题,需要相关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不断发展军队法律服务体系

  荀恒栋律师认为,军队律师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他说:“律师队伍流动过快,不够稳定,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北京军区2000年8月首次任命的30余名律师,在不到一年时间内有多人改做其他工作或转业。记者感到,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做保证。

  胡忠林律师认为,当前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应根据部队的调整改革做相应的调整,确保团有法律咨询站,营有法律咨询组,连有法律咨询员;要把建立组织与健全制度结合起来,使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切实发挥作用。

  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

  北京军区曾推广山西省壶关县人武部的经验,创建了“部队内部消化,军分区、人武部协调和司法部门督办”的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机制,并制定下发了《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处理暂行办法》。记者感到,尽快从司法制度上形成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增强基层官兵依法办事能力

  解决基层官兵涉法问题,还必须加大基层部队学法用法的力度。官兵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了,许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北京军区某装甲旅党委将法律知识和法制理论列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同时,将处理和预防涉法问题纳入两个经常性工作,明确提出帮助基层官兵正确处理和积极预防涉法问题的内容。武警某部入伍前攻读法律专业的干部秦燃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人才建设规划时,应适当加大法律人才的比重,基层官兵很盼望法律上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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