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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帮工受伤也应获得赔偿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06:30 解放军报

  济南军区某摩步旅士官小张的哥哥日前给他打来电话称,根据当地人民法院的判决,邻居李××已支付其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235元。

  前不久,小张家的邻居李××建新房,小张的哥哥见其人手不够,便主动提出为其帮忙,李××当即表示感谢。谁知施工过程中,小张的哥哥不小心被从高处掉下的一块砖头砸伤右腿,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800多元。伤愈出院后,小张的哥哥找到李×
×,要求其承担部分医药费,被对方以其是自愿帮忙为由予以拒绝。此后,小张的哥哥多次找李××协商,均被其以同样的理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小张从哥哥的来信中得知事情经过后,来到旅法律咨询站咨询。法律咨询员王干事向小张详细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后告诉小张,虽然其哥哥是自愿帮助李××建房而受伤,但李××既没有对小张哥哥的帮工意愿表示拒绝,又是帮工活动的受益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听了王干事的解释,小张建议哥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的哥哥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伤害,受益人李××理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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