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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商品有问题商家照样应退换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 06:14 解放军报

  7月下旬,在第二炮兵某旅举行的“身边有法大家谈”活动中,政治部王干事以自己的维权经历告诉官兵:打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照样应承担责任。

  7月初,王干事到驻地一家商场购物。当他经过MP3随身听专卖柜台时,发现自己喜欢的一款MP3随身听正在打折促销,便打算购买一部。经现场试听,王干事感到这款MP3随身听的音质效果不错,当即购买了一部。令王干事没有想到的是,使用3天后,这部MP3随身听就
出现了播放按钮失灵的故障,且电池充电效果也不理想。于是,王干事找到商场负责人,要求更换一部同型号的新的MP3随身听,被对方以“特价商品属特殊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该负责人还称,王干事购买MP3随身听时,销售人员已在付款单据背面注明“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的字样,因此即使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场也不应承担责任。

  王干事觉得该商场的做法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开商场后,他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随即来到该商场,了解核实王干事反映的情况后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特价商品”无论降价幅度多大,与普通商品一样,不能免除质量担保责任,商场推卸责任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经过一番讲理说法,该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向王干事赔礼道歉并为其更换了一部同型号的新的MP3随身听。(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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