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应积极参与法制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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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 06:14 解放军报 | |
笔者日前随机关业务部门的同志下连队检查法制教育情况时,正逢一个连队的指导员在上法制教育课,笔者发现听课的竟没有一名干部。课后笔者询问其他干部为何不参加法制教育课,指导员解释说:连长在准备训练教案,副连长在检查菜地,一排长妻子刚来队,二排长参加集训队,三排长在筹划一台晚会。 基层干部不参加法制教育课,看起来似乎有正当理由,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对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干部到课率低,不仅直接影响部队法制教育的整体效果,而且导致少数干部法律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不高,开展工作随意性过大。有的干部由于对法律知识知之不多,理解不透,在讲授法制课时往往只是照本宣科念条文、读材料,对一些常识性的法律理论讲不清、道不明,容易使受教育者产生厌烦情绪,影响教育质量。有的干部不注意接受法制教育,导致依法带兵能力不强,不懂得依法规制度抓管理,而是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甚至靠“土政策”、“土规定”管理战士,其结果往往是既带不好战士,也影响了正规化建设。 干部是推进依法治军进程的领导者、组织者,干部如果不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不严格依法办事,就不可能履行好法规制度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治军方针就不可能真正贯彻落实。为此,四总部《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将各级干部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要求各单位在开展法制教育时不仅应当将各级干部纳入计划,而且应当将其作为重点来抓。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认清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提高法律素质的必要性和不依法办事的危害性,帮助他们增强责任感,纠正认识偏差。其次要建立健全包括奖惩制度在内的考核监督机制,将干部的到课率作为衡量法制教育效果的一项内容纳入考评范围,把法律素质的高低作为考核班子、衡量干部、量化政绩的重要标准,使可有可无的“软指标”变成实实在在的“硬指标”。同时,也应下功夫提高法制教育课的授课质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法制教育课授课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和授课技巧,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