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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其要 分其详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06:14 解放军报

  把从严治军落到实处,有一个问题需引起注意,就是按级负责,实行层次管理,各级都到位而不越位,管好各自该管的事。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越俎代庖,动辄一竿子插到底,旅长、团长替连排长抓管理的事,在一些单位依然时有发生。如有位团长发现营区内有的士兵军容不整,有的士兵八小时外有些自由散漫,不是交由有关部门和连队去管,而是把全团官兵集合起来进行训话
。如此大包大揽,越级行事,看似管得很细,其实有不少弊端。领导的精力就那么多,过多地管不该管的事,势必“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当然“别人的田”最终也会管不了、管不好;把本属下级管的揽过来,将使下级抓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受挫,导致“你不放心我不尽心”、“你不放手我不动手”、“你一竿子插到底,我一竿子捅上天”的局面;领导事必躬亲,使下属特别是基层干部管理实践机会减少,这也不利于他们管理能力的提高。总之,领导随意越位管理,将损害管理系统的层次性,弱化整体管理功能,影响管理工作的落实。

  古人云:凡天下事,必操其要于上,而分其详于下。部队管理工作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的广泛性、全面性特点,要求必须实行层次管理,各级各层次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现代化军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尤其需要科学设置层次,明晰每个层次的管理责任和范围。只有各级都“操其要”,管好自己该管的,同时“分其详”,把该下属管的交由下属去管,将各级、各层次抓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形成环环相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才能真正做到“全员额”、“全时空”、“全方位”。否则,领导事无巨细,管本应下级管的事,不仅会因操其“详”而丢其“要”,还会因“错位”、“越位”,使管理出现“断层”、“盲区”。

  “操其要”,“分其详”,实行层次管理,重要的是按照条令规章,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并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在目标、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使下级有权选择实现目标的途径手段,处理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并根据其管理绩效,给予必要的奖惩,促使各级在各自的岗位和职责范围内尽心、尽责、尽力地实施管理。(来源:解放军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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