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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工作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5:44 解放军报

  总部新修订的《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已经颁布实施。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定》,切实规范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工作秩序,发挥空余房地产的使用价值,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国防和地方经济建设,是军队房地产管理工作的一个新课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工作必须依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严密组织实施。近年来,这项工作成绩突出,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着盲目出租、
擅自出租、缺乏有效监督的现象。为此,总部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修订了《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为指导全军做好空余房地产租赁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规定》上来,增强依法开展租赁工作的意识,注重提高租赁宏观政策效益的意识,强化租赁工作安全责任的意识,切实抓好宣传环节、审批环节、租赁许可证核发环节和监督环节,力争把这项工作抓实做细,抓出成效。

  调整改革驻京单位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制,是当前贯彻落实新《规定》的重点,对于全军具有示范导向作用。各驻京单位要积极配合租赁管理机制的调整工作,准确把握《规定》要求的重点,确保新机制顺畅运行;要主动接受军地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带头维护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树立良好形象,带动全军空余房地产租赁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来源:解放军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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