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施行《装备科技信息工作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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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 05:48 解放军报 | |
本报北京8月8日讯 记者赵波、特约记者刘程报道:日前,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科技信息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科技信息工作条例》是中央军委颁布的第一部规范全军装备科技信息工作的基本法规。《条例》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为依据,以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从我军装备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装备科技信息工作的特点、规律出发 《条例》共8章43条,主要内容包括军队装备科技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军队装备科技信息机构、人员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条件保障措施、奖惩等。短评 依法规范装备科技信息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科技信息工作条例》,为我军对装备科技信息工作进行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是保证新时期全军装备科技信息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装备科技信息是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战略资源,是推进我军武器装备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素,是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军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高技术装备的种类越来越多,武器装备体系越来越复杂,科研攻关难度越来越大,只有深刻把握世界武器装备技术发展的规律特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装备建设中规避风险,实现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进而把握技术方向,节约成本,提高效能,少走弯路。 贯彻落实《条例》,首先要充分认识装备科技信息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级装备科技信息机构和人员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改革工作模式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决策支持、管理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其次要从机制建设入手,把装备科技信息工作切实融入到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当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装备科技信息队伍,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来源:解放军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