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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军政主官之间的关系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5:46 解放军报

  我军实行的是双首长制,军事指挥员和政治委员同为部队首长,对部队的各项工作负有共同责任。因此,既要强调勇于负责,又要强调密切配合,积极履行好主官之责,落实好党委决策。

  主官要主事。在其位谋其政。权力和责任是不可分的,军政主官对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事必须积极负责,互相尊重,通力合作,一门心思扑在部队建设上,集中精力担负起贯彻落
实党委决策,抓好部队全面建设的重任。在实施过程中,既要及时把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又要根据上级指示和党委决定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树立为官一任有所作为的思想。

  分权不争权。实行首长分工负责制,对军政主官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划分,是实施党委决议的需要。军政首长职权明确,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说了算”就名正言顺,对他人职权范围的事争“说了算”就是越位侵权,就会妨碍他人工作。许多单位的教训说明,在行使权力上争高低,越争矛盾越大,越争隔阂越深,越争威信越低。军政主官要充分考虑党的名誉和声望,通过积极办好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支持对方的工作,维护和提高党委班子的威信。

  分工不分家。军政首长要有全局观念,始终把自己的分工放在党委工作这盘棋上来考虑,互相之间常通情报,彼此照应。在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时,要立足全局,权衡利弊,互相商量,尽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研究工作时,如果两位主官意见不尽一致,军事工作要以军事指挥员的意见为主,政治工作要以政治委员的意见为主。在日常工作中,当对方工作遇到困难时,要主动帮助支持,共同排忧解难;当对方工作发生失误时,要及时提醒,共同研究纠正办法;当双方工作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交心通气,及时处理解决。对一些“结合部”、“交叉点”的工作,军政主官要积极磋商,科学组织力量,协调一致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来源:解放军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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