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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规定情报人员若与大陆人结婚将被禁工作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 11:02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7月3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国安局”日前公布“国家情报工作人员安全查核办法”,规定台湾情报人员与大陆人士结婚或同居后,禁止从事情报工作,这项安全查核办法是台当局首次限制两岸通婚的“行政”命令,也是当局首次规定特定工作人员与大陆人士通婚后,工作必须进行调整。

  据悉,除“国安局”外,此项查核办法适用对象包含“军情局”、“电展室”、“
海巡署”等多个部门,牵涉人员十分广泛。“国安局”公布的查核办法共24条,其中多项条文因为牵涉过广,引起争议,例如“国安局”对情报人员进行安全查核时,查核对象包括情报员交往密切的朋友,什么程度算是交往密切,条文中没有任何界定。

  据报道,“国安局”还规定,情报人员如被发现与非亲属间发生同财共居的情形,就必须接受安全查核,现有法律并无限制民众不可与非亲属关系人士同居。“国安局”的查核办法最具争议的部分是情报人员结婚报备制度,禁止情报人员与大陆人士结婚,如果情报人员一定要与大陆人士通婚,将被禁止担任情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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