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综合新闻 > 正文

担保就应担责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 06:56 解放军报

  济南军区某通信总站周干事近日通过依法起诉顺利追回了6000元欠款,总站官兵也从此事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2003年4月,周干事的老同学小李带着自己的朋友王某找他借钱,并称3个月后偿还。周干事虽与王某素不相识,但碍于老同学的情面不便拒绝,便让王某写了借款6000元的借条,老同学则在借条上签字表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年国庆节前夕,周干事的哥哥给他打来
电话说自己结婚急需用钱,让他想想办法。周干事想起借给王某的6000元钱已到期,便找到王某要求其还款,但王某不是说无钱偿还,就是干脆避而不见。就这样两年过去了,这笔欠款仍没有讨回。周干事想起老同学小李曾担保这笔借款,便要求他代为偿还,被小李以钱不是自己借的为由拒绝,周干事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该总站政治处胡庆义主任无意中得知周干事的苦衷后,指派保卫股龚股长协助处理此事。在龚股长的帮助下,周干事将小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既然小李对王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王某拒不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他理应履行担保义务。经法院调解,小李最终同意返还周干事6000元。(陈燕、邹忠虎)(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首页 | 将军寄语 | 中 国军事 | 军事图片 | 武器纵横 | 周边军情 | 战略视角 | 各国军力

本网站由舰船知识主办
版权归舰船知识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