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综合新闻 > 正文

以罚代“法”不可取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 06:56 解放军报

  战士违纪罚其冲洗猪圈、误岗一次罚岗一周……7月中旬,成都军区某团对个别连队存在的此类违反条令条例的不当做法进行了纠正,并教育引导基层干部严格按条令条例的规定管好部队带好兵。

  6月中旬的一个周日,战士小孙请假外出超假两小时,连队作出罚其冲洗猪圈一周的处理。带领机关干部到连队检查工作的龚团长知道此事后,对该连这种违反条令的做法进行了
严肃批评,并责令连队按《纪律条令》的规定对小孙重新作出处理。在随后的检查中,龚团长还发现,其他一些连队也存在着此类现象,如某连规定:误岗一次,罚岗一周。另一连队规定:外出超假,罚打扫厕所一周。

  “如何处理违纪战士,《纪律条令》作出了明确规定,连队干部为何离开条令另搞一套?”调查中,一些基层干部反映说,对违纪战士作出纪律处分,会对战士以后的成长进步乃至退伍安置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从关心战士的角度出发,对违纪性质较轻的战士一般进行“内部处理”。

  在第二天的团办公会上,团领导分析认为,此类做法容易使战士产生违纪后干点活就没事的想法,因此,这样做看似是对战士的关心爱护,实际上不利于违纪战士汲取教训、改过自新,对战士成长进步带来的危害更大。团领导责令相关基层单位彻底废除此类有悖条令条例的“土规定”,严格按条令条例的规定对违纪战士作出处理。据介绍,小孙所在连队近日已按《纪律条令》的规定对小孙记警告处分一次。(梁洪清、杨建华)(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首页 | 将军寄语 | 中 国军事 | 军事图片 | 武器纵横 | 周边军情 | 战略视角 | 各国军力

本网站由舰船知识主办
版权归舰船知识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